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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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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主旨 澄清114年2月11日经济日报A11之新闻内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5/02/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4/02/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展望2025年,华城指出将持续扩增外销比重,扩增产能部分至少达30%以上,
      法人估华城今年营收至少看增三成以上,毛利率可望突破40%。
      7.发生缘由:经济日报A11内容澄清报导。
      8.因应措施:公布澄清讯息於公开资讯观测站。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有关本公司相关之财务数据,请参阅公开资讯观测站。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发生网路资安事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5/02/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4/02/08
      2.发生缘由:本公司发生网路资安事件
      3.处理过程:本公司资安单位查知遭受加密攻击时,已启动相关
      防御机制与复原作业,并未有公司资通系统、官方网站遭攻击
      致无法营运或正常提供服务,亦尚未发现有个资、文件档案资料
      外泄之情事,因此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害或影响。
      4.预计可能损失或影响:经评估对公司营运无重大影响
      5.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不适用
      6.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本公司後续将持续提升网路与资讯
      基础架构之安全管控,以确保资讯安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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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13年12月17日经济日报C06之新闻内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12/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12/1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华城总经理许逸德表示,第4季已经接了约100多亿元的订单量,目前也
      已经在接2027~2028年的订单。
      7.发生缘由:经济日报C06内容澄清报导。
      8.因应措施:公布澄清讯息於公开资讯观测站。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有关本公司相关之财务数据,请参阅公开资讯观测站。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受邀参加国票综合证券办理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12/09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13/12/16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13/12/16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5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远东香格里拉饭店 B1大都会厅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201号)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本公司受邀参加国票综合证券办理法人说明会,
      说明公司营运概况、财务及业务资讯。
      5.其他应叙明事项:国票综合证券李小姐02-25288275  E-mail:anneli@ibfs.com.tw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113年第三季财务报告董事会预计召开日期为113年11月8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10/30
  • 说明
    • 1.董事会召集通知日:113/10/30
      2.董事会预计召开日期:113/11/08
      3.预计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之财务报告或
      年度自结财务资讯年季:113年第三季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新建厂房计画预算修正案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5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9/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09/30
      2.原公告申报日期:113/05/10
      3.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为因应营运需求及未来发展,本公司自地委建厂房投资案
      预计投资金额新台币8.8亿元。
      4.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因厂房面积增大及营建成本增加,建厂预算由
      新台币8.8亿元提高至新台币11.5亿元。
      5.变动後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取得私募基金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9/30
  • 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
      如股息率等):
      飞跃拓展有限合夥
      2.事实发生日:113/09/30
      3.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新台币100,000,000元整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关系人: 飞拓投创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
      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
      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
      债权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
      之债权帐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
      说明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
      约定事项:
      依合约规定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依公司核决权限办理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不适用
      12.有价证券标的公司私募参考价格与每股交易金额差距达20%以上:不适用
      13.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
      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1.数量:不适用
      2.金额:新台币100,000,000元整
      3.持股比例:不适用
      4.权利受限情形:无
      14.迄目前为止,私募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
      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1)占最近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之比率:0.52%
      (2)占最近其财务报表中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占股东权益比率:1.67%
      (3)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3,947,720仟元
      15.经理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6.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财务性投资
      17.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8.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否
      19.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3年9月30日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3年9月30日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3.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5.其他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2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8/09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8/09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3/08/09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7683343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2723186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1770677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1993237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1483552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1492179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5.20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9144217
      12.期末总负债(仟元):13067009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5979738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财务报告董事会召开日期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8/01
  • 说明
    • 1.董事会召集通知日:113/08/01
      2.董事会预计召开日期:113/08/09
      3.预计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之财务报告或
      年度自结财务资讯年季:113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权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7/10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3/07/10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权息
      3.普通股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1)现金股利:每股新台币6元,计1566351288元
      (2)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币1元,计261058550元
      4.除权(息)交易日:113/07/25
      5.最後过户日:113/07/28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3/07/29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3/08/02
      8.除权(息)基准日:113/08/02
      9.债券最後申请转换日期:不适用
      10.债券停止转换起始日期:不适用
      11.债券停止转换截止日期:不适用
      12.普通股现金股利发放日期:113/08/30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13年6月14日工商时报B04之新闻内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6/1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06/1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6.报导内容:华城总经理许逸德表示,华城目前订单能见度看到2026年,并开始接2027年
      订单,及法人推估全年至少能赚1股本。
      7.发生缘由:工商时报B04内容澄清报导。
      8.因应措施:公布澄清讯息於公开资讯观测站。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有关本公司相关之财务数据,请参阅公开资讯观测站。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6/13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13/06/13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12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无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
      (1)通过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2)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重讯31款年度误植更正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03/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原重讯31款事实发生日、董事会决议日期及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年度误植为
      112/03/08,正确均应为113/03/08
      6.更正资讯项目/报表名称:不适用
      7.更正前金额/内容/页次:不适用
      8.更正後金额/内容/页次:不适用
      9.因应措施:依重讯51款更正已申报资讯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 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03/0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2,466,416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174,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00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174,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500,547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800,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23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959,699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2,459,02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9.8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5.57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08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3/08
      2.增资资金来源:盈余转增资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新台币261,058,548元及26,105,855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後,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10元
      8.发行价格:不适用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0股
      10.公开销售股数:无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每壹仟股无偿配发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股东股票股利依增资配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股东,依其持有股份比例,
      每仟股约配发100股。配发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东可自增资配股基准日起
      五日内,向股务代理机关办理拼凑一整股,拼凑不足或未拚凑之畸零股,依
      公司法第240条之规定,按面额所折发现金至元为止(抵缴集保划拨费用或无
      实体登录费用),并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承购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新增新股之权利与原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配合营运需要,充实公司之营运资金
      15.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案将俟股东常会通过,依法向主管机关申报核准後,拟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另订除权配股增资基准日等相关事宜,如经主管机关核定修正或因应
      事实需要,须予变更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之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08
  • 说明
    • 1. 现金股利经董事会决议、增资配股经董事会拟议日期:113/03/08
      2. 股利所属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属期间: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6.0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4)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1,566,351,288
       (5)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1.00000000
       (6)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7)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8)股东配股总股数(股):26,105,855
      5.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3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08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3/08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3/06/1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4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2年度营业报告。
      (2)112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12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12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12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2)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3/04/15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3/06/13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东,
      可於113/04/03~113/04/12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2)本次股东会得以电子方式行使决权,行使期间自113/05/14~113/06/10止
      (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4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3/08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3/08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2/03/08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13899740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4334019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2853582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3072080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2561785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2577260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9.87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5246768
      12.期末总负债(仟元):9114175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6026496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 故公布相关财务业务等重大讯息,以利投资人区别了解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4/02/0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3/02/02
      2.发生缘由: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办理
      3.财务业务资讯:以下为IFRS 合并财务资讯(单位:新台币)
      期间          (月)                      (季)                (最近四季累计)
      ------        --------                ---------
                   最近1月       与去年     最近1季      与去年    111年第4季至
      科目        (112年12月)    同期增减   (112年第3季) 同期增减  112年第3季
                   自结数        (%)         查核数      (%)         查核数
      =========================================================================
      营业收入(百万)      2,505      104%       3,644         122%      10,953
      税前净(损)利(百万)    456        0%         875         468%       2,304
      归属母公司业主
          净(损)利(百万)    365        0%         713         446%       1,940
      每股(损失)盈余(元)   1.40        0%        2.73         428%        7.43
      4.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4条所列重大讯息之情事(如「有」,请说明):无
      5.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11条所列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之情事:无
      6.完整财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查阅,路径如下:
      (1)近期营业收入及损益资讯:基本资料?精华版
      (2)历史每月营业收入:营运概况?每月营收?采用IFRSs後之月营业收入资讯
      (3)历史损益(会计师查核/核阅数):财务报表?采IFRSs後?合并/个别报表?综合损益表
      (4)历史损益(自愿性公告自结数):营运概况?自结损益公告: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营运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场股价价格变动系由市场自由
      交易机制所决定,与本公司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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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12年12月28日钜亨网之新闻内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12/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12/2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钜亨网
      6.报导内容:目前订单能见度已经看到明後年,在订单满手的状况下,明年外销事业
      占比有望突破4成,明年整体营运有机会双位数成长。
      7.发生缘由:钜亨网报导。
      8.因应措施:公布澄清讯息於公开资讯观测站。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未提供财务预测,有关本公司相关之财务数据,请参阅 
      公开资讯观测站。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12年12月13日经济日报C04版之新闻内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12/1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12/13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预期明年业绩力拼双位数成长。

      7.发生缘由:经济日报报导。

      8.因应措施:公布澄清讯息於公开资讯观测站。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未提供财务预测,有关本公司相关之财务数据,请参阅

      公开资讯观测站。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受邀参加国票综合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12/01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12/12/12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12/12/12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中山区乐群三路128号7楼(国票金控大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受邀参加国票证券举办法人说明会,说明公司近期营运概况及未来经营策略暨展望。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完整财务业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之法人说明会一览表或法说会项目下查阅。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0月11日经济日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10/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10/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经济日报媒体内容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10月11日报载本公司全年不排除有突破120亿的实力,推升整体在手订单
      超过100亿元,未来订单能见度更可达三年,为法人预估资讯,一切应依公开资讯内容为
      主。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7月15日工商时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7/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7/15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6.报导内容:工商时报报导内容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7月15日工商时报报导华城营运来电股价飙新天价受惠台电电网计画
      及美国各州电力公司变压器订单,今年营收及获利挑战新高,内容中〝下半年合并
      营收至少70亿元,今年合并营收115亿~120亿元,EPS上看4元〞非本公司总经理
      许逸德接受采访,均为媒体看法及推估,非本公司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6月16日经济日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6/1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经济日报报导内容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6月16日经济日报报导本公司6月15日股东会後总经理许逸德接受
      采访内容〝整体在手订单超过100亿元,未来订单能见度更可达三年,全年拚营收
      、获利双成长及今年有望挑战每股税後纯益4元〞为媒体预估,非本公司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股东会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股东会决议日:112/06/1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许逸德/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新和能源开发(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表决通过
      赞成/190985060权(占总出席权数94.60%)
      反对/95924权
      弃权,未投票/10791773权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股东会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股东会决议日:112/06/1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许逸晟/执行长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1)众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2)亿鸿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3)华城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长。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表决通过
      赞成/190985060权(占总出席权数94.60%)
      反对/95924权
      弃权,未投票/10791773权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12/06/15
      2.人员别(请输入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3.旧任者姓名:
      许邦福
      许守雄
      4.旧任者简历:
      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5.新任者姓名:
      许邦福
      许守雄
      6.新任者简历:
      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7.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职务调整」、「资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届满
      8.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9.新任生效日期:112/6/15~115/6/14
      10.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6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第五届薪酬委员会委员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12/06/15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
      1.胡联国
      2.雷惠民
      3.廖致翔
      4.旧任者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新任者姓名:
      1.胡联国
      2.雷惠民
      3.廖致翔
      4.叶云卿
      6.新任者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叶云卿-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世新大学专任教授/醣基生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中央研究院)
      7.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8.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12~112/06/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5
      11.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12/06/15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审计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
      1.胡联国
      2.雷惠民
      3.廖致翔
      4.旧任者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新任者姓名:
      1.胡联国
      2.雷惠民
      3.廖致翔
      4.叶云卿
      6.新任者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叶云卿-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世新大学专任教授/醣基生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中央研究院)
      7.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8.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12~112/6/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5
      11.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东常会董事当选名单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12/06/15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旧任者职称及姓名:
      董事:许邦福
      董事:许守雄
      董事:许逸群
      董事:许逸德
      董事:许逸晟
      董事:翁仁培
      独立董事:胡联国
      独立董事:雷惠民
      独立董事:廖致翔
      4.旧任者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新任者职称及姓名:
      董事:许邦福
      董事:许守雄
      董事:许逸群
      董事:许逸德
      董事:许逸晟
      董事:翁仁培
      独立董事:胡联国
      独立董事:雷惠民
      独立董事:廖致翔
      独立董事:叶云卿
      6.新任者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独立董事:叶云卿/世新大学专任教授/醣基生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8.异动原因:全面改选
      9.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许邦福 18,088,322股
      董事:许守雄 22,603,419股
      董事:许逸群  1,057,892股
      董事:许逸德  3,948,577股
      董事:许逸晟  3,248,470股
      董事:翁仁培    751,468股
      独立董事:胡联国      0股
      独立董事:雷惠民      0股
      独立董事:廖致翔      0股
      独立董事:叶云卿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6/12~112/6/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2/6/15~115/6/14
      12.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3.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4.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不适用
      15.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否
      16.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6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6/15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12/06/15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11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无。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全面改选董事。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
      (1)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2)通过修订「董事选举办法」。
      (3)通过解除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 故公布相关财务业务等重大讯息,以利投资人区别了解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5/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5/22
      2.发生缘由: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办理
      3.财务业务资讯:以下为IFRS 合并财务资讯(单位:新台币)
      期间          (月)                      (季)                   (最近四季累计)
      ------        --------                ---------
                   最近1月       与去年     最近1季        与去年      111年第1季至
      科目         (112年4月)    同期增减   (112年第1季)   同期增减    111年第4季
                   自结数        (%)         查核数        (%)         查核数
      ==========================================================================
      营业收入(百万)     1,085      122%       1,541           10%      7,751
      税前净(损)利(百万)   205      486%         239        2,092%        950
      归属母公司业主
          净(损)利(百万)    167    496%          206        3,043%        838
      每股(损失)盈余(元)   0.64    482%         0.79        2,733%       3.21
      4.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4条所列重大讯息之情事(如「有」,请说明):无
      5.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11条所列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之情事:无
      6.完整财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查阅,路径如下:
      (1)近期营业收入及损益资讯:基本资料?精华版
      (2)历史每月营业收入:营运概况?每月营收?采用IFRSs後之月营业收入资讯
      (3)历史损益(会计师查核/核阅数):财务报表?采IFRSs後?合并/个别报表?综合损益表
      (4)历史损益(自愿性公告自结数):营运概况?自结损益公告: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4月营收较去年同期增加122%,主要是民营及外销案依顾客交期认
      列,毛利率平均20%;112年Q1较同期获利增加为毛利率达28%,同期为16%。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5/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5/10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2,071,85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15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50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6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787,228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800,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23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2,486,22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902,75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45.92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79.91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1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5/10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5/10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2/05/10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3/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1540545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431787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222191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238939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202854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205674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79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2531487
      12.期末总负债(仟元):8714988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697747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3/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3/0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821,449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05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0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4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845,511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24,634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85,738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702,75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6.74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1.90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3/08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3/08
      2. 股利所属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属期间: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4)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652,646,370
       (5)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6)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7)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8)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2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3/08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3/08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2/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1年度营业报告。
      (2)111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11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11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11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2)修订「董事选举办法」。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全面改选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解除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2/04/17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2/06/15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第19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
      东,可於112/04/07~112/04/17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董事候选人。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4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3/08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3/08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2/03/08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7750727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1587608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429227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949780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822304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838249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3.21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1700438
      12.期末总负债(仟元):7435165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4143701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近日媒体报导有关允能离岸风场相关影响说明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1/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1/0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媒体
      6.报导内容:媒体内容影响说明
      7.发生缘由:近日媒体报导允能离岸风场可能出现财务危机,华城(1519)等风电族群
      恐受影响。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提供允能离岸风场陆上变电站电力设备皆已全数交货验收
      并取得全部货款,且本公司除了提供离岸风场电力设备外,主要仍以其他国内、国外
      顾客为主,故本事件对本公司营运并未受影响,特此说明。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月4日财讯快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3/01/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01/0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财讯快报
      6.报导内容:财讯快报媒体内容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1月4日报载本公司因2022年许多个案有递延情况,2023年营收预计
      至少成长15%,且目前在手订单较去年同期相比成长30-40%,为媒体预估,非本公
      司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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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国票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11/28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11/12/05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11/12/05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中山区乐群路三段128号7楼会议室(国票金控大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受邀参加国票证券举办法人说明会,说明本公司经营绩效与营运展望。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完整财务业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之法人说明会一览表或法说会项目下查阅。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佰伍拾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1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1/11/0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756,40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4,58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4,58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44,58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23年营运周转
      请本公司在总额度美金壹佰伍拾万元整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93,18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4,053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08,04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747,33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9.73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4.62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1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1/11/0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756,40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00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4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654,318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24,634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08,04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747,33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9.73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4.62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11/09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1/11/09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1/11/09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9/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5085238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1142567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343853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407122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347232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360685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1.38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1667866
      12.期末总负债(仟元):7900905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642897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投资公司新和能源开发股有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 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 第一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10/2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1/10/24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新和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持有15%之投资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756,70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252,75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52,75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252,75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为协助投资公司取得专案融资为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685,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6,50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联贷案清偿完毕或授信合约到期
      (2)日期:
      联贷案清偿完毕或授信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08,04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904,846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54.22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79.17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2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8/09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8/09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1/08/09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3440482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716250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215562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253556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217642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225248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86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0772518
      12.期末总负债(仟元):7129206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513401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1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5/05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5/04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1/05/04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3/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1395393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230269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37645)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12438)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12182)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7432)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03)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0450785
      12.期末总负债(仟元):7031640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286378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东常会新增报告案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5/04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5/04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1/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0年度营业报告。
      (2)110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10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10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5)本公司与华城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割事宜报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10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2)拟解除现任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3/2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1/03/23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654,42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90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5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4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695,661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7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85,312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639,38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9.5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3.07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4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3/23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3/23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1/03/23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9020094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1406906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391966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365913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287518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289883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1.11
      11.期末总资产(仟元):9922390
      12.期末总负债(仟元):6402653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479015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3/23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3/23
      2. 股利所属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属期间: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4)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261,058,548
       (5)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6)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7)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8)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1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2/03/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3/23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1/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0年度营业报告。
      (2)110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10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10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10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2)拟解除现任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11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2/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12/0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675,939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75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10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833,322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7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2,011,126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289,38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38.47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61.6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2/08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10/12/14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10/12/14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54号4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法人说明会,说明本公司经营绩效与营运展望。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完整财务业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之法人说明会一览表或法说会项目下查阅。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1/08
  • 说明
    •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0/11/08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0/11/08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9/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5957561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861192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218993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168318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119815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119879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46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0206454
      12.期末总负债(仟元):6854577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308854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1/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11/0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631,56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80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0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10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760,851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7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57,88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289,448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9.52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9.9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陆佰捌拾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1/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11/0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631,56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89,448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89,448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87,702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22年营运周转
      请本公司在总额度美金陆佰捌拾万元整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81,09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2,343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57,88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289,448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9.52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9.9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分割让与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10/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10/0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1)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自民国一一0年
      十一月八日(分割让与基准日)起分割让与台新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2)台新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营业处所及联络电话如下: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区建国北路一段96号B1(原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营业处所)
      联络电话:02-2504-8125(代表号)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子公司动能国际公司公告出售孙公司股权之合约展延案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8/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08/0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股权出售合约预计110/07/31前应完成价款支付後办理股权移转,目前
      因疫情影响,签属展延之补充协议,展延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进行股权交易。
      6.因应措施:依110/08/09董事会决议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出售孙公司股权已於109/07/24依20款发布重讯。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8/09
  • 说明
    • 1.财务报告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8/09
      2.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报告日期:110/08/09
      3.财务报告报导期间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3975228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588334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108124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102680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73512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73512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28
      11.期末总资产(仟元):9410006
      12.期末总负债(仟元):6146873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263133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股东会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8/05
  • 说明
    • 1.股东会决议日:110/08/0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许逸德/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新和能源开发(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表决通过
      赞成权数:166437381权,赞成比例99.68%
      反对权数:86585权,弃权/未投票权数:447082权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8/05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10/08/05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09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无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无。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通过解除现任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7/12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0/07/12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3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壹仟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10/07/30
      5.最後过户日:110/08/02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0/08/03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0/08/07
      8.除权(息)基准日:110/08/07
      9.其他应叙明事项:股利发放日为110/08/2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债权人通知及公告
  • 符合条款 第4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2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05/25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为因应电动车充电营运事业及集团策略发展所需,提高市场竞争力及整体
      经营绩效,并扩大市场占有率来面对电动车趋势产生的商机,业於110年5月10日,依
      公司法及企业并购法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分割让与电动车充电营运事业部门
      (充电站营运中心)之相关营业予百分之百子公司华城电能公司,本分割案之分割基准日
      暂定为110年6月30日。
      6.因应措施:发布重大讯息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依企业并购法35条规定向本公司债权人为公告。本公司债权
      人如对於本公司分割案有所异议,请於自民国110年06月30日前检附债权证明文件,
      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无异议。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依金管会指示延期召开原订股东常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2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05/21
      2.因应金管会公告之「因应疫情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延期召开相关措施」,
      故本公司停止召开原订股东会,後续将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间择期召开,
      本次停止召开之原订股东会日期:110/06/11
      3.其他应述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电动车营运部门分割予子公司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10
  • 说明
    •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分割
      2.事实发生日:110/5/10
      3.参与并购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
      名称:
      被分割公司: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承受营业之既存公司:华城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华城电能科技」)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承受营业之既存公司:华城电能科技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是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
      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本次分割未办理减资事项,故对本公司每股净值与每股盈余并无影响。
      本次分割移转对象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故本公司股东权益不
      受影响。
      7.并购目的:
      因应电动车充电营运事业及集团策略发展所需
      8.并购後预计产生之效益:
      提高市场竞争力及整体经营绩效,并扩大市场占有率来面对电动车
      趋势产生的商机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因分割移转对象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故无影响
      10.并购後续处理方式,包括支付并购对价之时间及方法等:
      由华城电能科技於分割基准日以每股新台币10元之价格发行普通股
      新股6,100,000股予本公司,分割基准日暂定民国110年6月30日
      11.并购之对价种类及资金来源:
      (1)对价种类:华城电能科技普通股。
      (2)资金来源:不适用。
      12.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1) 换股比例:本公司分割让与电动车充电营运事业部门(充电站营运中心)
      之营业价值预计为新台币61,000,000元,按每营业价值新台币10元换取华城
      电能科技普通股1股,共计本公司将换取华城电能科技普通股6,100,000股
      (2) 计算依据: 参酌本公司拟分割让与之资产及负债之帐载价值、每股净值
      及分割换股合理性之独立专家意见书订定之
      13.本次交易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14.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证券承销商公司名称:
      长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5.会计师或律师姓名:
      刘奕宏
      16.会计师或律师开业证书字号:
      中区国税一字第0920021929A号
      北市财二字第09230513300号
      17.独立专家就本次并购换股比例、配发股东之现金或其他财产之合理性意见书内容
      (一、包含公开收购价格订定所采用之方法、原则或计算方式及与国际惯用之市价法
      、成本法及现金流量折现法之比较。二、被收购公司与已上市柜同业之财务状况
      、获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较情形。三、公开收购价格若参考监价机构之监价报告者
      ,应说明该监价报告内容及结论。四、收购人融资偿还计画若系以被收购公司或合
      并後存续公司之资产或股份为担保者,应说明对被收购公司或合并後存续公司财务
      业务健全性之影响评估):
      华城电机公司透过分割方式,将其「电动车充电营运事业」部门(充电站营运
      中心)让与其100%持股之华城电能科技公司,而华城电能科技公司则以发行新
      股6,100,000股予华城电机公司作为对价,因此分割受让双方之换股合理性系
      取决於华城电机公司分割价值之评估及华城电能科技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之设算
      ,兹分述如下:
      1.依据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民国91年6月14日(91)基秘字第128号函
      之解释:让与公司将其营业让与受让公司并取得其发行之股权时,若让与公司
      与受让公司原系联属公司,因其性质系属组织重组,故其会计处理应以原资产
      帐面价值(若有资产减损,则应以认列损失後之金额为基础)减负债後之净额作
      为取得股权之成本,不认列交换利益;受让公司亦以让与公司原资产及负债之
      帐面价值(若有资产减损,则应以认列损失後之金额为基础)作为取得资产及负
      债之成本,并以二者净额为基础,面额部分作为股本,超过面额部分则作为资
      本公积。
      2.本分割案主要目的系华城电机公司为提高竞争力及经营绩效,而将其「电动车
      充电营运事业」(充电站营运中心)之相关营业分割让与华城电能科技公司,该公
      司则发行新股予华城电机公司,以作为受让之对价。本案华城电能科技公司为
      华城电机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故本次分割系属组织调整,且分割案对
      华城电机公司股东权益并无影响。因此,华城电机公司拟以分割让与资产及负
      债之帐面价值移转予华城电能科技公司,系属合理。
      3.华城电能科技公司以每股10元发行新股计6,100,000股,与受让之相关资
      产与负债之营业价值61,000,000元相等,故本次分割之换股比例,系属合理。
      18.预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准日暂定为民国110年6月30日
      19.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二):
      (1) 自分割基准日起,本公司分割让与华城电能科技之一切资产及负债
      及其截至分割基准日仍为有效之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华城电能科技依法
      概括承受
      (2) 除分割让与之负债与分割前本公司之债务系可分者外,华城电能科
      技应就分割前本公司所负债务於其受让营业之出资范围,依企业并购法
      第35条第7项规定与本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之连带清偿责任
      请求权,自分割基准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20.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注三):
      不适用
      21.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
      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1)分割让与之营业价值:新台币61,000,000元
      (2)分割让与之资产:新台币79,972,265元
      (3)分割让与之负债:新台币18,972,265元
      (4)本公司所取得华城电能科技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
      普通股6,100,000股
      前揭分割让与之营业价值、资产及负债金额,暂以本公司
      民国10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帐面价值为评
      估基础,并考量折旧、资本支出计画及预估至分割基准日
      相关科目之价值变化等因素进行预估,实际金额仍应以分
      割基准日之帐面价值为准,如实际分割让与之营业价值、
      资产及负债金额与前述各项预估所列金额有差异时,得以
      现金调整之。
      22.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无
      23.并购完成後之计画(包含一、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之意愿及计画内容。二、是否发生
      解散、下市(柜)、重大变更组织、资本、业务计画、财务及生产,或其他任何影响
      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不适用
      24.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无
      25.其他与并购相关之重大事项:
      不适用
      26.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否
      27.并购交易中涉及利害关系董事资讯(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称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系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於实际或预计投资其他
      参加并购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价格、是否参与并购公司之经营及其他投资条件
      等情形)、其应回避或不回避理由、回避情形、赞成或反对并购决议之理由):
      此次分割系为集团组织调整,本公司董事许逸晟先生虽为华城电能科技
      之董事长,惟华城电能科技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许逸晟先
      生为本公司指派至华城电能科技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故本公司董事
      许逸晟先生於本分割案董事会进行决议时,仍得行使表决权,无须回避。
      28.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9.营运模式变更说明(注四):
      不适用
      30.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注五):
      过去一年:无。
      未来一年:华城电能科技向华城电机公司承租公室,并给付租金
      及工程发包
      31.资金来源(注五):
      不适用
      32.其他叙明事项:
      无
      注二、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包括库藏股及已发行具有股权性质有
         价证券之处理原则。
      注三: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名称及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
      注四:倘涉营运模式变更,请於栏位叙明包括营业范围变更、产品线扩充/缩减、制程调整、产业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营运架构调整事项。
      注五:非属私募资金用以并购案件者,得填写不适用。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规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05/10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773,508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95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10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603,487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7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28,21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470,24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1.4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61.42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1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110/05/1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许逸晟/执行长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众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亿鸿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代表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1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5/10
  • 说明
    • 1.财务报告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5/10
      2.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报告日期:110/05/10
      3.财务报告报导期间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3/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1595992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220803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18214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14982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9144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9144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0.04
      11.期末总资产(仟元):8777602
      12.期末总负债(仟元):5562455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215147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03/22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773,508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75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10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478,001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56,7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还款或合约到期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28,21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469,59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1.43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61.40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3/22
      2. 股利所属年(季)度:109年 年度
      3. 股利所属期间:109/01/01 至 109/12/31
      4.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4)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339,376,112
       (5)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6)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7)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8)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
      主管或诉讼及非讼代理人):公司治理主管。
      2.发生变动日期:110/03/22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不适用。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扬 管理处处长。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异动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0/03/22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110/03/2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许逸德/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新和能源开发(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4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财务报告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3/22
      2.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报告日期:110/03/22
      3.财务报告报导期间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09/1/1~109/12/31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8471592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1354050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474093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548620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457514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於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457514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1.75
      11.期末总资产(仟元):8692352
      12.期末总负债(仟元):5145336
      13.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547016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0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1/03/2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3/22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0/06/11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9年度营业报告。
      (2)109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09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09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9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拟解除现任董事竞业行为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0/04/13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0/06/11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10/4/1~110/4/12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9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2/01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09/12/07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09/12/07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54号4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法人说明会,说明本公司经营绩效与营运展望。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完整财务业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之法人说明会一览表或法说会项目下查阅。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董事会通过派任财务主管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1/09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
      主管或诉讼及非讼代理人):财务主管
      2.发生变动日期:109/11/09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扬处长代理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扬处长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异动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9/11/10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仟叁佰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9/11/0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98,895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85,19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385,19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31,618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21年营运周转
      请本公司在总额度美金壹仟佰万元内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201,89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2,28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18,674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135,19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5.50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4.4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5条第一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9/11/0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98,895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600,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5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7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453,249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所需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053,079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还款或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18,674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135,19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5.50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4.4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子公司动能国际公司公告出售孙公司股权之更新交易对象公告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1/09
  • 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股权。
      2.事实发生日:109/11/9~109/11/9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出售持有武汉华城公司100%股权,价款总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嘉合泰置业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110年度处分利益约新台币3亿元,实际依合约收购基准日(110/7/31)重新计算为准。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据股权出售合约办理,110/7/31前完成价款支付後办理股权移转。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09年7月24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股权出售合约」依其内容办理。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投资金额6,500仟美元持股100%,无权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总资产比例:2.72%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业主权益比例:6.38%
      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2,427,187仟元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政策迁址。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睿丰会计师事务所。
      22.会计师姓名:
      张孟权。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100)专高会字第000167号。
      24.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6.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7.资金来源:
      不适用。
      28.其他叙明事项:
      经109/11/9董事会通过变更交易对象为中嘉合泰置业(有),其余合约内容交易条件不变。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告业经提报董事会通过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1/09
  • 说明
    • 1.财务报告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09/11/09
      2.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报告日期:109/11/09
      3.财务报告年季:109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告
      4.报导期间累计营业收入(仟元):5865856
      5.报导期间累计营业毛利(损) (仟元):995714
      6.报导期间累计营业净利(损) (仟元):352983
      7.报导期间累计税前净利(损) (仟元):355036
      8.报导期间归属於母公司累计净利(损) (仟元):304076
      9.报导期间累计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1.16
      10.报导期间期末总资产(仟元):9946043
      11.报导期间期末总负债(仟元):6565637
      12.报导期间期末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3380406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10月23日工商时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10/2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9/10/23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6.报导内容:工商时报B4版2020年度合并营收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10月23日报载本公司今年合并营收将突破80亿元,为法人预估金额
      非本公司之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财务主管异动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9/09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
      主管或诉讼及非讼代理人):财务主管
      2.发生变动日期:109/09/09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刘玉瑛/副理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由管理处处长许逸扬代理执行,派任日期再行公告。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辞职。
      6.异动原因:辞职。
      7.生效日期:109/09/09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子公司动能国际公司公告出售孙公司股权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7/24
  • 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股权。
      2.事实发生日:109/7/24~109/7/24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出售持有武汉华城公司100%股权,价款总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武汉中嘉合泰置业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110年度处分利益约新台币3亿元,实际依合约收购基准日(110/7/31)重新计算为准。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据股权出售合约办理,110/7/31前完成价款支付後办理股权移转。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09年7月24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股权出售合约」依其内容办理。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投资金额6,500仟美元持股100%,无权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总资产比例:2.72%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业主权益比例:6.38%
      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2,427,187仟元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政策迁址。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睿丰会计师事务所。
      22.会计师姓名:
      张孟权。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100)专高会字第000167号。
      24.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6.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7.资金来源:
      不适用。
      28.其他叙明事项:
      武汉华城公司因应政策迁址,合约载明出售股权後将成立新公司承接既有业务。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7/06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9/07/06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壹仟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9/07/30
      5.最後过户日:109/08/02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9/08/03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9/08/07
      8.除权(息)基准日:109/08/07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股东常会董事当选名单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9/06/12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旧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新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全面改选
      7.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许邦福 19,631,986股
      董事:许守雄 23,047,720股
      董事:许逸群  1,057,892股
      董事:许逸晟  2,804,169股
      董事:许逸德  1,751,455股
      董事:翁仁培    751,468股
      独立董事:胡联国      0股
      独立董事:雷惠民      0股
      独立董事:廖致翔      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6/14~109/6/13
      9.新任生效日期:109/6/12~112/6/11
      10.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1.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2.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不适用
      13.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是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股东常会董事当选名单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2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9/06/12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旧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新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执行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全面改选
      7.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许邦福 19,631,986股
      董事:许守雄 23,047,720股
      董事:许逸群  1,057,892股
      董事:许逸晟  2,804,169股
      董事:许逸德  1,751,455股
      董事:翁仁培    751,468股
      独立董事:胡联国      0股
      独立董事:雷惠民      0股
      独立董事:廖致翔      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6/14~109/6/13
      9.新任生效日期:109/6/12~112/6/11
      10.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1.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2.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不适用
      13.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是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9/06/12
      2.人员别(请输入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董事长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
      副董事长: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职务调整」、「资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7.新任生效日期:109/6/12~112/6/11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2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9/06/12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审计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14~109/6/13
      8.新任生效日期:109/06/12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第四届薪酬委员会委员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2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9/06/12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3.廖致翔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  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
      3.廖致翔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14~109/6/13
      8.新任生效日期:109/06/12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6/12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9/06/12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08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全面改选董事。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大陆子公司公告全面复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4/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9/04/0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发生缘由:本公司位於武汉之子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已取得当地政府复工
      核准,预计4/9全面复工。
      6.因应措施:
      (1).持续协调客户交期调整。
      (2).持续密切注意疫情发展及要求同仁需配戴口罩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同时也进行上班
      分流管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3/23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09/03/23
      2. 股利所属年(季)度:108年 年度
      3. 股利所属期间:108/01/01 至 108/12/31
      4.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261,058,548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9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20/03/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9/03/23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9/06/12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8年度营业报告。
      (2)108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08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108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5)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6)修订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8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全面改选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9/04/14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9/06/12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第19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
      东,可於109/4/1~109/4/13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提名独立董事。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8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子公司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长异动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6/25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8/06/25
      2.人员别(请输入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长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 天野直树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 许邦福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职务调整」、「资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辞职
      6.异动原因:合资契约终止
      7.新任生效日期:108/4/2~111/4/1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代子公司华城重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变动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6/2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8/06/25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董事及监察人
      3.旧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董事 天野直树/董事 横山雅一/董事 高桥和彦/董事 许逸德/董事 詹志强/监察人 铃木浩介 /监察人 许逸晟
      4.新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董事 许邦福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辞职
      6.异动原因:辞职
      7.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不适用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11/29~108/11/28
      9.新任生效日期:108/4/2~111/4/1
      10.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100%
      11.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0
      12.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100%
      13.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是
      14.其他应叙明事项:董事1人为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6/20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8/06/20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30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8/07/18
      5.最後过户日:108/07/21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8/07/22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8/07/26
      8.除权(息)基准日:108/07/26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4月3日工商时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4/0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8/04/03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6.报导内容:工商时报B4版2019年度营收及获利预估澄清
      7.发生缘由:有关4月3日报载本公司今年合并营收将突破60亿元,EPS可望比去年倍增,为法人预估金额非本公司之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子公司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背书保证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3/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8/03/28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母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3379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745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745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74500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412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63246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合约到期且无动支余额存在
      (2)日期:
      被背书保证公司清偿借款或本年度9月30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840549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14449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7.31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5.5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3/28
  • 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实发生日:108/3/28~108/3/28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无偿转让所持有之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84,720,000股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非本公司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据合资契约终止协议办理,股份转让之生效日为西元2019年3月31日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08年3月28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合资契约终止协议」依其内容办理股权取得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股数141,200,000股,前次投资金额564,800,000元,持有比例100%,无获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总资产比例:9.23%
      有价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期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业主权益比例:19.65%
      最近期个体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2,166,641仟元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合资公司阶段性扶持任务完成,双方共识交由华城在地经营,持续深化高端技术与制造能力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2.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4.其他叙明事项:
      日立持续提供技术及制造支持,协助发展超高压变压器承制能力,延续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接获海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陆域输变电系统工程订单
  • 符合条款 第4条 第10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3/2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8/03/27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海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3/27-110/3/31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本公司接获海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陆域输变电系统
      工程订单,合约金额约20-30亿元(未税),预定工期为2年,依工程进度逐年认列营收。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7.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解除者不适用):提升营业绩效及增加陆域输变电系统工程
      营收。
      8.具体目的(解除者不适用):开拓台湾陆域输变电系统工程及设备市场。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3/22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08/03/22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78,317,564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4.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8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9/03/2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8/03/22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8/06/1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7年度营业报告。
      (2)107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07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7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2)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3)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4)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8/04/15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8/06/13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108/4/3~108/4/12
      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7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11/26
  • 说明
    • 事实发生日:107/12/04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07/12/04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54号4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说明本公司经营绩效与营运展望。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仟参佰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11/0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7/11/05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43827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0001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0001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73735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19年营运周转及降低
      利息成本需要,请本公司提供在总额度美金壹仟参佰万元
      内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9799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9620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民国108年12月5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725932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40001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3.91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0.26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6/26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7/06/26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40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肆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7/07/19
      5.最後过户日:107/07/20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7/07/21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7/07/25
      8.除权(息)基准日:107/07/25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6/12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7/06/12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06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无。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无。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通过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暨
      「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51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4/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7/04/10
      2.发生缘由:依台湾证券交易所通知办理
      3.财务业务资讯:
      期间         (月)                (季)             (最近四季累计)
      最近一月    与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与去年同期   ( 106年1 季至106年4季)
      科目  ( 107年2月)   增减%     ( 106年4季)   增减%
           自结数(个别)      IFRS合并资讯-核阅        IFRS合并资讯-查核
      ========================================================================
      营业收入 301.54     4.69%        2,101.06  54.56%     5,869.69
      (百万)
      税前净利  9.58    366.11%           26.42 752.26%       125.97
      (百万)
      本期净利  9.58    366.11%     14.37 672.58%        91.29
      (百万)
      每股盈余  0.04       500%      0.06    500%         0.36
      (元)
      4.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4条所列重大讯息之情事(如「有」,请说明):无。
      5.有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第11条所列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之情事: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
      (1)107年2月系本公司自结数,未经会计师查核,仅供投资人参考。
      (2)本公司营运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系由市场自由交易机制所决
      定,与公司并无关联。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3/23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3/23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104,423,419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4.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3/23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3/23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104,423,419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4.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7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8/03/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3/23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7/06/12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6年度营业报告。
      (2)106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06年度员工及董监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6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2)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7/04/14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7/06/12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107/4/3~107/4/16
      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6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华南永昌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12/22
  • 说明
    • 符合条款第四条第XX款:12
      事实发生日:106/12/25
      1.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日期:106/12/25
      2.召开法人说明会之时间:14 时 00 分 
      3.召开法人说明会之地点: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54号4楼
      4.法人说明会择要讯息:公司简介与营运概况说明
      5.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完整财务业务资讯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之法人说明会一览表或法说会项目下查阅。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仟参佰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11/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6/11/06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65411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926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3926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25323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18年营运周转及降低
      利息成本需要,请本公司提供在总额度美金壹仟参佰万元
      内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9773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99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民国107年12月6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1878493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3926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12.54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8.37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异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7/04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主管或诉
      讼及非讼代理人):副总经理
      2.发生变动日期:106/07/03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守雄  华城电机(股)公司副总经理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不适用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职务调整
      6.异动原因:职务调整
      7.生效日期:106/07/03
      8.其他应叙明事项:106/06/14董事会选举为副董事长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7/03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6/07/03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80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捌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6/07/21
      5.最後过户日:106/07/24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6/07/25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6/07/29
      8.除权(息)基准日:106/07/29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发言人职务异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23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主管或诉
      讼及非讼代理人):发言人
      2.发生变动日期:106/06/23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德  华城电机(股)公司国内业务处处长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德  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职务调整
      6.异动原因:职务调整
      7.生效日期:106/06/23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执行长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23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主管或诉
      讼及非讼代理人):执行长
      2.发生变动日期:106/06/23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无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晟  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特助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职务调整
      6.异动原因:职务调整
      7.生效日期:106/06/23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总经理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6/06/23
      2.人员别(请输入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理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许邦福  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许逸德  华城电机(股)公司国内业务处处长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职务调整」、「资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职务调整
      6.异动原因:职务调整
      7.新任生效日期:106/06/23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委任第三届薪酬委员会委员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23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6/06/23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雷惠民/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
      甘龙强/甘龙强律师事务所
      张航/时代法律事务所律师及专利代理人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  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商业经济理论与数量方法研究中心主任/国立政治大学国
      贸系专任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荣誉理事长/中华会展教育学会理事长
      2.雷惠民  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产业创意促进
      协会常务监事/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3~106/06/22
      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3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14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6/06/14
      2.人员别(请输入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许忠明/华城电机(股)公司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董事长: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副董事长: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总经理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职务调整」、「资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
      7.新任生效日期:106/6/14~109/6/13
      8.其他应叙明事项: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东常会董事当选名单及三分之一董事变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14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6/06/14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及自然人监察人
      3.旧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忠明/福懋油脂(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特助
      董事:孙士明/华城电机(武汉)公司董事长
      监察人: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
      长及总务处长
      监察人:黄文郁/台湾区饲料公会总干事
      4.新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
      董事:许邦福/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守雄/华城电机(股)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许逸群/福懋油脂(股)公司总经理
      董事:许逸晟/华城电机(股)公司总经理特助
      董事:许逸德/华城电机(股)公司业务处处长
      董事:翁仁培/万通票券总稽核、台北国际商业银行业务处长、会计处长、稽核处长
      及总务处长
      独立董事:胡联国/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专任教授
      独立董事:雷惠民/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兼任讲师
      独立董事:廖致翔/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全面改选
      7.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许邦福 19,929,195股
      董事:许守雄 23,385,175股
      董事:许逸群  1,057,892股
      董事:许逸晟  2,595,036股
      董事:许逸德  1,157,037股
      董事:翁仁培  1,500,468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6/23~106/6/22
      9.新任生效日期:106/6/14~109/6/13
      10.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1.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2.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不适用
      13.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是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14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6/06/14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05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0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全面改选董事。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异动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14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6/06/14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资报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雷惠民/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
      甘龙强/甘龙强律师事务所
      张卫航/时代法律事务所律师及专利代理人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尚待委任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
      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届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3~106/6/2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适用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6/14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6/06/14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审计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不适用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胡联国-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商业经济理论与数量方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部产业发展谘询委员会
      中小企业审议会审议委员/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理事长/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专任教授
      2.雷惠民-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中华政大国贸系系友会荣誉理事长/台湾产业创意促进协会常务
      监事/台湾朝鲜经贸协会常年顾问/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顾问
      3.廖致翔-华城电机(股)独立董事
      诚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会计师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新任
      6.异动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适用
      8.新任生效日期:106/06/14~109/06/13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配合法令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察人职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3/24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106/03/24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208,846,838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4.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6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7/03/24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6/03/24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6/06/14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5年度营业报告。
      (2)监察人查核报告。
      (3)105年度员工及董监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订定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0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5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章程案。
      (2)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全面改选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6/04/16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6/06/14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第19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之股
      东,可於106/4/7~106/4/17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提名独立董事。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5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仟参佰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11/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5/11/04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68468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0963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0963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20533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17年营运周转及降低
      利息成本需要,请本公司提供在总额度美金壹仟参佰万元
      内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9365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554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民国106年12月4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88216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40963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3.06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19.2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解任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10/05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5/10/05
      2.选任或变动人员别(请输入法人董事、法人监察人、独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监察人):自然人董事
      3.旧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朱慧龙/电力处处长
      4.新任者职称、姓名及简历:无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逝世」或「新任」):解任
      6.异动原因:董事朱慧龙先生於105年9月内部人持股申报,转让持股已超过选
      任当时股数二分之一,故当然解任。
      7.新任者选任时持股数:不适用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23~106/06/22
      9.新任生效日期:不适用
      10.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1/5
      11.同任期独立董事变动比率:不适用
      12.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不适用
      13.属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请输入是或否):否
      14.其他应叙明事项:因105/10/05申报内部人持股,获悉朱慧龙董事持股异动状况。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6/24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5/06/24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60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陆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5/07/13
      5.最後过户日:105/07/14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5/07/15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5/07/19
      8.除权(息)基准日:105/07/19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6月20日工商时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6/2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5/06/20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6.报导内容:工商时报B4版标题〝华城在手订单超过30亿元〞
      7.发生缘由:有关6月20日报载本公司在手订单超过30亿元与事实相符,惟营收落点
      未必今年,媒体报导本公司今年合并营收可望挑战60亿元,为法人预估金额非本公
      司之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5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6/13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5/06/13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104年度盈余分配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10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
      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不适用。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
      (1)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2)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3)通过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3/21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2016/03/21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156,635,128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4.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发放104年度员工酬劳及董监事酬劳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3/2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5/03/2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5年1月30日金管证审字第1050001900号
      令及105年2月17日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告规定办理。
      8.因应措施:不适用
      9.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董事会105年3月21日决议通过发放104年度员工
      酬劳及董监事酬劳,分别为员工酬劳新台币13,846,199元及董监事酬劳
      新台币2,596,162元,均以现金方式发放。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5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6/03/2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5/03/21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5/06/1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
      (一)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章程。
      (2)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3)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4)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二)报告事项:
      (1)104年度营业报告。
      (2)104年度监察人查核报告。
      (3)104年度员工及董监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5)订定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三)承认事项:
      (1)10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4年度盈余分配案。
      (四)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5/04/15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5/06/13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05/04/06~105/04/15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10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对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背书保证美金壹仟参佰万元整。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2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1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4/11/0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540325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2458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2458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9400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为2016年营运周转及降低利息成本需要,请本公司提供在总额度美金壹仟参佰万元内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8516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70100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到期解除保证责任。
      (2)日期:
      民国105年12月9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84839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42458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13.78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19.7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开关处处长异动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8/07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主管或诉
      讼及非讼代理人):开关处处长
      2.发生变动日期:104/08/07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涂文虎/开关处处长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杜振发/开关处处主管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退休
      6.异动原因:办理退休
      7.生效日期:104/08/07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8/07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4/08/07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60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陆佰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4/08/27
      5.最後过户日:104/08/28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4/08/29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4/09/02
      8.除权(息)基准日:104/09/02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6/16经济日报关於本公司之报导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6/1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4/06/1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经济日报C6版标题〝华城今年出货拼50亿元〞
      7.发生缘由:媒体报导标题为法人预估金额并非本公司之公开资讯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6/15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4/06/15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10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103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接获「海洋竹南离岸式风力发电计画」之陆域输变电系统工程订单。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5/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4/05/2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接获上纬子公司海洋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竹南离岸式风
      力发电计画」之陆域输变电系统工程订单,合约金额2.4亿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转投资公司「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5月28日完成工厂竣工落成典礼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5/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4/05/2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持股40%之转投资合资公司「日立华城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5月28日上午於台中自由贸易港区厂址完成工厂竣工落成典礼,成为台湾最
      大规模之50万瓩伏(500kV)变压器工厂,将於产线试车完成後正式投产。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3/20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2015/03/20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156,635,128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董监酬劳(元):2,596,162
      4. 员工红利:
       (1)现金红利金额(元):13,846,199
       (2)股票红利金额(元):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4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3/2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4/03/20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4/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市中坜区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1楼)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1)103年度营业报告。
      (2)监察人查核报告。
      (3)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二)承认事项:
      (1)10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暨个体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103年度盈余分配案。
      (三)讨论事项:
      (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4/04/17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4/06/15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04/04/08~104/04/17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提案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
      电话:(02)2704-700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媒体报导转投资公司接单讯息说明
  • 符合条款 第四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5/02/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4/02/0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有关2月4日报载本公司持股40%转投资公司日立华城接单资讯,经查与事实相
      符,报导内容与该转投资公司於2月3日全球发送之新闻稿 ”接获美国电力公司用5台变压
      器订单” 内容相符。本公司欣见转投资事业依计划积极发展,特此说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103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10/0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3/10/02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合约金额819,000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2014/7/26经济日报B5版报导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7/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3/07/2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报导内容:2014/7/26经济日报B5版报导以「华城揪伴 攻离岸风电」为题
      7.发生缘由:2014/7/26经济日报B5版报导以「华城揪伴 攻离岸风电」为题,
      为免投资人之可能误解,特此说明本公司为永传能源(股)公司子公司
      福海风电(股)公司之下包商,承揽其陆上电力统包工程与电力设备,
      并无共同投资或其他应发重讯说明情事。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7/21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3/07/21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32元(每壹仟股配发新台币参佰贰拾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3/08/05
      5.最後过户日:103/08/06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3/08/07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3/08/11
      8.除权(息)基准日:103/08/11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异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24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3/06/23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资报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雷惠民/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
      甘龙强/甘龙强律师事务所
      赖俊鸿/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处长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雷惠民/政大国贸系兼任讲师
      甘龙强/甘龙强律师事务所
      张卫航/时代法律事务所律师及专利代理人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6.异动原因:任期届满,董事会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3~103/06/09
      8.新任生效日期:103/06/23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选任董事长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3/06/23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许忠明/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许忠明/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
      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
      6.新任生效日期:103/06/23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监察人当选名单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23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3/06/23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翁仁培/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翁仁培/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103年股东会进行全面改选
      6.新任监察人选任时持股数:
      翁仁培/1,500,468股
      黄文郁/40,158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10~103/06/09
      8.新任生效日期:103/06/23
      9.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非属同任期之变动,故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董事当选名单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23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3/06/23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1)许忠明/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逸晟/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特助
      (4)赖俊鸿/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5)涂文虎/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许忠明/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逸晟/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特助
      (4)孙士明/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长
      (5)朱慧龙/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103年股东会进行全面改选
      6.新任董事选任时持股数:
      (1)许忠明/10,110,061股
      (2)许邦福/20,057,095股
      (3)许逸晟/2,961,915股
      (4)孙士明/143,500股
      (5)朱慧龙/5,25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10~103/06/09
      8.新任生效日期:103/06/23
      9.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非属同任期之变动,故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O三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23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3/06/23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102年度个体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102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案。
      (4)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5)通过全面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改良型杆上变压器 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6/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3/06/1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得标台湾电力公司改良型杆上变压器壹批,金额163,170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镇生技厂新建工程(机电)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5/1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3/05/1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镇生技厂新建工程(机电)
      合约金额347,000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修订103年度股东常会议案(新增议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5/1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3/05/12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3/06/2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一O二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一O二年度个体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一O二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及选举事项:
      第一案:修订本公司章程。(本次新增 )
      第二案: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第三案:全面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3/04/25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3/06/23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3/21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2014/03/21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32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83,538,735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董监酬劳(元):1,384,620
      4. 员工红利:
       (1)现金红利金额(元):7,384,640
       (2)股票红利金额(元):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

      6. 普通股每股面额栏位:新台币 10.0000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3/2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103/03/21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许逸德/国内业务处处长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兼任日立华城变压器(股)董事职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董事任期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电力处处长异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3/21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重要营运主管(如:执行长、营运
      长、行销长及策略长等)、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研发主管、内部稽核主管或诉
      讼及非讼代理人):电力处处长
      2.发生变动日期:103/03/21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赖俊鸿/电力处处长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朱慧龙/电力处处长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资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退休
      6.异动原因:原电力处处长申办退休
      7.生效日期:103/03/21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一0三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4/03/2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3/03/21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3/06/2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一0二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一0二年度个体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一0二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及选举事项:
      第一案: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第二案:全面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3/04/25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3/06/23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03/04/16~103/04/25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台北市复兴
      南路一段370号10楼,电话:(02)2704-7001。

102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改良型杆上变压器 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12/0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12/05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得标台湾电力公司改良型杆上变压器 壹批,金额530,943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大林电厂更新改建计画345kV开关场监控保护、辅助电力设备及电力监控设备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11/1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11/19
      2.公司名称:本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得标大林电厂更新改建计画345kV开关场监控保护及辅助电力设备暨
      345kV/161kV开关场电力监控设备工程案,工程金额159,390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本部暨各大队兴建水电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10/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10/22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本部暨各大队兴建水电工程案,工程金额
      约197,920仟元(含税)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此案为本年度台中市政府指标工程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与日本日立制作所(Hitachi)合资成立公司案。
  • 符合条款 第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10/09
  • 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有价证券。
      2.事实发生日:102/10/9~102/10/9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初期投资实收资本额新台币14.12亿元,日立制作所出资比率60%,本公司出资比率40%。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实
      质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共同设立「日立华城电机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价格及取
      得日期: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共同设立「日立华城电机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董事会通过。
      11.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持股比率40%。
      12.迄目前为止,依本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
      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占102.6.30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10.89%,股东权益19.68%,营运资金1,510,058仟元。
      13.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4.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提昇产品等级与技术能力,强化产品竞争力与全球外销布局。
      15.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6.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7.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8.监察人承认日期: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0.其他叙明事项:
      合资公司厂址预定於台中港自由贸易区,临港有利发挥运输优势,强化外销竞争力。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8/07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2/08/07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每壹股配发现金(股利)0.25元(即每壹股盈余分配0.15元,每壹股资本公积发放
      0.10元),现金配发总额65,264,637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2/08/22
      5.最後过户日:102/08/25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2/08/26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2/08/30
      8.除权(息)基准日:102/08/30
      9.其他应叙明事项:因最後过户日为假日,请提前於营业日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苏力台风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7/1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07/15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102年7月12日苏力台风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并无重大影响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O二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6/17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2/06/17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101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101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4)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5)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102年6月2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6/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06/0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102年6月2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民国102年3月27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或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3/2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2/03/2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102年3月27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或业
      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3/22
  • 说明
    • 1. 董事会决议日期:2013/03/22
        2. 股东配发内容:
         (1)盈余分配之现金股利(元/股):0.15000000
         (2)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发放之现金(元/股):0.10000000
         (3)股东配发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39158782
         (4)盈余转增资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配股(元/股):0.0
         (6)股东配股总股数(股):0
        3. 董监酬劳(元):649041
        4. 员工红利:
         (1)现金红利金额(元):3461550
         (2)股票红利金额(元):0
        5.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一O二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3/03/22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2/03/22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2/06/17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一O一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可分配盈余之调整及提列特别盈余公积数额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一O一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一O一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事项:
      第一案: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第二案: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第三案: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2/04/19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2/06/17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02/04/10~102/04/19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台北市复兴
      南路一段370号10楼,电话:(02)2704-7001。

10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中车站改建案之机电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11/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11/2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由远扬营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揽之台中车站改建案,本公司得标机电工程,合约金额285,0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8/20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1/08/20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5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1/09/05
      5.最後过户日:101/09/06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1/09/07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1/09/11
      8.除权(息)基准日:101/09/11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8/1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8/1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合约金额146,213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8/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8/0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合约金额245,7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O一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6/18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101/06/18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100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暨营业报告书。
      (2)承认:100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4)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台中龙井第二标太阳光电新建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5/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5/30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处-台中龙井(II)第二标太阳光
      电新建工程,合约金额152,987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相杆上变压器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5/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5/0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相杆上变压器壹批,
      合约金额193,988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配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3/1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1/03/19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现金股利:新台币130,529,274元,每股配发0.5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11,538,499元、董监事酬劳2,163,469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 一O一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3/1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1/03/19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1/06/18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一OO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一OO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暨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一OO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事项:
      第一案: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第二案: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1/04/20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1/06/18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101/04/11~101/04/20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台北市复兴南路一段370号10楼,电话:(02)2704-700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参与北科大「绿能台北科技城」计划,展现电动车充电技术开发成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3/1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3/15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於今天上午参与台北科技大学「绿能台北科技城」合作意见
      书(MOU)签署,展现本公司在电动车充换电技术的开发成果,协助北科大实施第一波
      「智慧电动车运行计划」。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0一年股东临时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2/17
  • 说明
    • 1.临时股东会日期:101/02/17
      2.重要决议事项:
      (1)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澎湖一次变电所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2/01/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1/01/0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星能股份有限公司澎湖一次变电所新建工程变压器及并联电抗

      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约金额220,5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10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董事会决议召开一0一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12/3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0/12/30

      2.股东临时会召开日期:101/02/17

      3.股东临时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市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一)讨论事项: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临时动议:无。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1/01/19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1/02/17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委任「薪酬委员会」委员三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12/23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0/12/23

      2.功能性委员会名称:薪资报酬委员会

      3.旧任者姓名及简历:不适用

      4.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1)雷惠民:台湾产业创意促进协会常务监事、政大国贸系专任讲师等经历
      (2)甘龙强:花莲、彰化、桃园地方法院法官、逢甲大学兼任讲师等经历
      (3)赖俊鸿:华城电机董事
      5.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新任

      6.异动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适用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3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12/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12/0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合约金额195,899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更正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金额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11/2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11/29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亭置式变压器壹批,合约金额更正为119,438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置薪酬委员会并制定组织规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11/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11/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为强化公司治理,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六设置薪酬委员会
      并订定薪酬委员会组织规程。
      6.因应措施:本公司将於法令规定期限内,依薪酬委员会职权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之
      规定聘任符合法令规范之委员,提报董事会决议後聘任。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更正100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基本每股盈余应为0.52元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8/2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08/2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简明损益表暨简明合并损益表中之基本每股盈余应为
      0.52元误植为0.56元
      6.因应措施:更正後重新上传公开资讯观测站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年报更正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7/1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07/1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更正本公司年报第12页内容,原业务执行费用132仟元更正为102仟元。
      6.因应措施:重新上传至公开资讯观测站。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现金股利配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30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0/06/30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元。
      4.除权(息)交易日:100/08/11
      5.最後过户日:100/08/12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0/08/14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0/08/18
      8.除权(息)基准日:100/08/18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长许忠明续任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1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100/06/10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许忠明  简历: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许忠明  简历: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
      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董监事任期届满,新任董事互选许忠明为董事长
      6.新任生效日期:100/6/10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东会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1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10
  • 说明
    • 1.股东会决议日:100/06/1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许忠明  董事长 、 许邦福  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投资其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本公司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无异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许忠明  董事长 、 许邦福  总经理。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南五支沟西。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变压器、电容器、配电盘及配电器材制造业。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监察人之情形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10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0/06/10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监察人姓名            简历
      翁仁培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监察人姓名            简历
      翁仁培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新任监察人
      6.新任监察人选任时持股数:
      监察人姓名         持股
      翁仁培        171,297,912股
      黄文郁        169,362,64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19~100/06/18
      8.新任生效日期:100/6/10
      9.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非属同任期之变动,故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董事及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公告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10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100/06/10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董事姓名                    简历
      (1)许忠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守雄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廖文松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国内业务处特助
      (5)赖俊鸿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6)郑奕成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7)涂文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主管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董事姓名                    简历
      (1)许忠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逸晟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特助
      (4)赖俊鸿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5)涂文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主管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原任董事於100年6月18日任期届满,100年股东会进行全面改选新任董事
      6.新任董事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姓名                  持股数
      (1)许忠明             175,840,950股
      (2)许邦福             172,042,555股
      (3)许逸晟             169,230,045股
      (4)赖俊鸿             167,453,395股
      (5)涂文虎             167,084,435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19~100/06/18
      8.新任生效日期:100/6/10
      9.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原7席改选後5席及董事变动,变动比率3/7。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旨 公告本公司一00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6/10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100/06/10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9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9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5)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6)通过全面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7)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任期自100年6月10日起至103年6月9日止。
      当选名单如下:
      董事:许忠明      (当选权数 175,840,950)
      董事:许邦福      (当选权数 172,042,555)
      董事:许逸晟      (当选权数 169,230,045)
      董事:赖俊鸿      (当选权数 167,453,395)
      董事:涂文虎      (当选权数 167,084,435)
      监察人:翁仁培    (当选权数 171,297,912)
      监察人:黄文郁    (当选权数 169,362,640)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更正99年12月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资讯公告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5/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05/0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原公司12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资讯中公平价值采路透社汇率评价,会计师查核
      时改依各银行交易对手汇率评价,原公告公平价值(5,833)仟元,更正为(334)仟元。
      6.因应措施:重新上传99年12月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资讯.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配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3/2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0/03/21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现金股利:新台币261,058,548元,每股配发1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23,076,999元、董监事酬劳4,326,937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一00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3/2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0/03/21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0/06/10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九十九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九十九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暨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九十九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及选举事项:
      第一案:修订公司章程。
      第二案: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第三案: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第四案:全面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第五案: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0/04/12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0/06/10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100/04/01~100/04/12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台北市复兴
      南路一段370号10楼,电话:(02)2704-700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日本强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3/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03/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日本今日(3/11)下午1点46分左右发生芮氏规模8.9强震,对本公司之财务
      业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更正公告12月份营收产品类别金额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1/01/0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00/01/0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原申报配电盘及其他金额为44,163仟元及262,279仟元,更正为114,587仟元及191,855仟元。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9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孙公司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迁厂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12/2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9/12/2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联属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发生缘由:配合当地政府政策将原厂址划定为商贸区域与自身产业升级需要实施迁
      厂,原厂址土地将着手开发以挹注收益。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虎科工程案受停权处分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11/0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9/11/03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於民国94年5月10日参加投标并以有利标评比第一名取得台电虎科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为本公司於台电六输计划共10所得标变电所统包工程之一,并已於民国97年3月顺利完成竣工,台电目前正送电使用中。本公司在所谓台电六输弊案各相关案件中,不论是检、调或司法机关,均从未将本公司列为被告,本公司亦从未经任何起诉,更遑论被判刑,本公司已通过缜密司法调查并确认与所谓六输弊案无涉至明。惟台电公司竟於99年2 月5日以他案判决书内容有涉案人提及本公司而认为本公司涉案为由,在无其他具体事证的情形下,迳行终止前述工程契约,并附记本公司有政府采购法第101条第1项第12款情形,使本公司将受停权处分一年,期间内不得参与政府标案。
      6.因应措施:本公司已提出严正抗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以回复本公司信誉与应有之权益,并上传公开资讯观测站说明。至於财务及业务方面影响均属有限,主要系因本公司外销比重逐年递增约达五成,且目前已在手台电订单交期已届明年底或後年初,加上目前国内公共工程标案相对减少,同时本公司最近积极跨足再生能源产业已有显着效果,预估本案对本公司明後年营收及获利影响皆在可控制范围内。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实体股票全面转换无实体发行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8/1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9/08/1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为配合主管机关推动有价证券全面无实体发行,将本公司已发行实体股票全
      面转换无实体,订定民国99年9月8日为股票全面无实体转换日。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次转换无实体发行股份之权利义务与原实体股票股份相同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权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8/19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99/08/19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权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元及股票股利0.5元。
      4.除权(息)交易日:99/09/03
      5.最後过户日:99/09/06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9/09/07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9/09/11
      8.除权(息)基准日:99/09/11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6/30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9/06/30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8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8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4)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5)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增资发行新股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3/3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9/03/302.增资资金来源:股东红利转增资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12,431,359股4.每股面额:10元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24,313,590元6.发行价格:不适用。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不适用。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每仟股无偿配发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配发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条规定按面额折发现金;股东亦可自行在增资配股基准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成整股,拼凑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承购之。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不适用。13.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分配案经股东会通过後,授权董事会另订增资配股基准日。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配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3/3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9/03/30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1)股票股利:盈余转增资新台币124,313,590元,每股配发0.5元。(2)现金股利:新台币248,627,193元,每股配发1元。3.其他应叙明事项:(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32,967,141元、董监事酬劳6,181,339元。(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九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3/3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9/03/302.股东会召开日期:99/06/30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市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4.召集事由:(1)报告事项:第一案:98年度营业报告。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2)承认事项:第一案:98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第二案:98年度盈余分配案。(3)讨论事项:第一案: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第二案: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第三案: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4)临时动议: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9/05/02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9/06/307.其他应叙明事项: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99/04/23~99/05/03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中坜市吉林路10号,电话:(03)452-611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99年3月4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10/03/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9/03/0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公告99年3月4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8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98年12月19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12/2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12/2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公告98年12月19日地震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变更股务代理机构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12/0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12/0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自98年12月19日起,变更股务代理机构为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原台证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凡本公司股东自98年12月19日起洽办股票过户、领息或配股、变更地址、股票办理挂失、质权设定撤销、印监变更或挂失及其他有关股务作业事宜,敬请驾临或邮寄至台北市建国北路一段96号B1台新银行股务代理部办理。电话:(02)25048125。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承制琉球电厂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罚锾新台币10万元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11/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11/06
      2.发生缘由:
      本公司承制琉球电厂未於开工30日前向环保局缴纳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费,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十六条第二项,遭处10万元罚锾。
      3.处理过程:
      因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之规定,接获屏东县政府执行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裁处书。
      4.预计可能损失:新台币10万元整。
      5.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无。
      6.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
      (1)加强专案主办人员教育训练。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建处永安盐滩地太阳光电新建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10/0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09/30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建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营建处永安盐滩地
      太阳光电新建工程,合约金额648,8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权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8/25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98/08/25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权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2元及股票股利1.5元。
      4.除权(息)交易日:98/09/14
      5.最後过户日:98/09/15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8/09/16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8/09/20
      8.除权(息)基准日:98/09/20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莫拉克台风对本公司财务、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8/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08/10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莫拉克台风对本公司财务、业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161kV气体绝缘变压器4具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8/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08/0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台湾电力公司161kV气体绝缘
        变压器4具,合约金额437,247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6/10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8/06/10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7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7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4)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5)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6)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7)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金门区营业处鹊山变电站新建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5/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8/05/11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门区营业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金门区营业处鹊山变电站新建工程,合约金额178,8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增资发行新股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3/2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8/03/20
      2.增资资金来源:股东红利转增资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32,429,633股
      4.每股面额: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324,296,330元
      6.发行价格:不适用。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不适用。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每仟股无偿配发1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配发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条规定按面额折发现金;股东亦可自行
      在增资配股基准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成整股,拼凑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承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不适用。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分配案经股东会通过後,授权董事会另订增资配股基准日。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配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3/2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8/03/20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1)股票股利:盈余转增资新台币324,296,330元,每股配发1.5元。
      (2)现金股利:新台币259,437,071元,每股配发1.2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51,600,743元、董监事酬劳9,675,139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八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9/03/20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8/03/20
      2.股东会召开日期:98/06/10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7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提报。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7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7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事项:
      第一案: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第二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案: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第四案: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第五案: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8/04/12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8/06/10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98/04/03~98/04/13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中坜市吉林路
      10号,电话:(03)452-6111。

97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亭置式167KVA变压器乙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12/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12/2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亭置式167KVA变压器乙批,合约金额396,837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福海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12/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12/10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施工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无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福海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合约金额590,0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大陆增资案未经投审会核准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12/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12/09
      2.原公告申报日期:97/11/27
      3.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董事会决议通过间接投资大陆增资案
      4.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投审会未核准
      5.变动後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间接投资大陆增资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11/2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2008/11/27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透过第三地区转投资动能国际有限公司再投资大陆公司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不适用
      4.本次新增投资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华城电机(武汉)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美金6,000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美金1,500仟元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变压器、电容器、配电盘及配电器材制造业。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不适用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净值:2007年度美金1,229仟元(新台币39,843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2007年度美金316仟元(新台币10,378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美金6,000仟元
      12.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美金7,500仟元
      13.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11.80%1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3.36%
      1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之比率:8.37%
      16.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美金6,000仟元(新台币193,020仟元)
      17.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9.37%
      1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2.67%
      1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之比率:6.65%
      20.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94年投资损失(  464仟美元)
      95年投资损失(1,540仟美元)
      96年投资利益   316仟美元
      21.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94年汇回0元
      95年汇回0元
      96年汇回0元
      2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23.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日期及金额:不适用
      24.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25.处分利益(或损失):不适用
      2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不适用
      2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不适用
      28.经纪人:不适用
      2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长期投资
      30.本次交易董事有异议:否
      3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32.其他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受邀参加瑞士信贷证券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9/16
  • 说明
    • 1.召开法人说明会日期:97/09/17
      2.召开法人说明会地点:台北君悦大饭店,台北市松寿路2号
      3.财务、业务相关资讯:本公司97年上半年度财务业务相关资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将於97年9月4日於台北参加台湾摩根士丹利证券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2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9/03
  • 说明
    • 1.召开法人说明会日期:97/09/04
      2.召开法人说明会地点: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7号22楼
      3.财务、业务相关资讯:本公司97年上半年度财务业务相关资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权除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8/22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97/08/22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权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2元及股票股利0.5元。
      4.除权(息)交易日:97/09/29
      5.最後过户日:97/09/30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7/10/01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7/10/05
      8.除权(息)基准日:97/10/05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卡玫基台风对本公司财务、业务并无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7/1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07/18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卡玫基台风对本公司财务、业务并无影响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监察人因任期届满新任监察人名单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6/20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97/06/19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监察人姓名            简历
      翁仁培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监察人姓名            简历
      翁仁培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黄文郁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察人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原任监察人於97年6月27日任期届满,97年股东会进行全面改选新任监察人
      6.新任监察人选任时持股数:
      监察人姓名         持股
      翁仁培         140,169,018股
      黄文郁         139,693,018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4/06/28~97/06/27
      8.新任生效日期:97/6/19
      9.同任期监察人变动比率:因任期届满全面改选,非属同任期之变动,故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6/20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7/06/19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6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6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4)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5)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6)通过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7)选举事项:董事、监察人任期届满改选,新任董事及监察人。
      任期自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起至一百年六月十八日止。
      当选名单如下:
      董事:许忠明   (当选权数 156,915,819)
      董事:许邦福   (当选权数 150,896,966)
      董事:许守雄   (当选权数 140,525,542)
      董事:廖文松   (当选权数 134,465,068)
      董事:赖俊鸿   (当选权数 134,402,467)
      董事:郑奕成   (当选权数 131,988,632)
      董事:涂文虎   (当选权数 130,322,632)
      监察人:翁仁培 (当选权数 140,169,018)
      监察人:黄文郁 (当选权数 139,693,018)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原任5席董事因任期届满改选董事7席之情形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6/19
  • 说明
    • 1.发生变动日期:97/06/19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董事姓名                    简历
      (1)许忠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守雄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廖文松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5)赖俊鸿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董事姓名                    简历
      (1)许忠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许邦福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3)许守雄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廖文松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5)赖俊鸿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6)郑奕成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长
      (7)涂文虎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处主管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原任董事於97年6月27日任期届满,97年股东会进行全面改选新任董事
      6.新任董事选任时持股数:
      董事姓名          持股数
      (1)许忠明       156,915,819股
      (2)许邦福       150,896,966股
      (3)许守雄       140,525,542股
      (4)廖文松       134,465,068股
      (5)赖俊鸿       134,402,467股
      (6)郑奕成       131,988,632股
      (7)涂文虎       130,322,632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4/06/28~97/06/27
      8.新任生效日期:97/6/19
      9.同任期董事变动比率:任期届满全面改选,非属同任期之变动,故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长许忠明续任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6/1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或发生变动日期:97/06/19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
      许忠明  简历: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许忠明  简历: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异动情形(请输入「辞职」、「职务调整」、「解任」、「任期届满」或「新任」):任期届满
      5.异动原因:董监事任期届满,新任董事互选许忠明为董事长
      6.新任生效日期:97/6/19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增资发行新股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4/01
  • 说明
    • .董事会决议日期:97/04/01
      2.增资资金来源:股东红利转增资
      3.发行股数:10,295,122股
      4.每股面额: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02,951,220元
      6.发行价格:不适用。
      7.员工认购或配发股数:股东红利转增资10,295,122股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每仟股无偿配发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配发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条规定按面额折发现金;股东亦可自行
      在增资配股基准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成整股,拼凑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承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不适用。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分配案经股东会通过後,授权董事会另订增资配股基准日。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配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4/0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7/04/01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1)股票股利:盈余转增资新台币102,951,220元,每股配发0.5元。
      (2)现金股利:新台币411,804,865元,每股配发2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45,503,300元、董监事酬劳8,531,869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3)拟议配发员工红利及董监事酬劳後之设算每股盈余为2.95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七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4/0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7/04/01
      2.股东会召开日期:97/06/19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6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订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提报。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6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6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事项:
      第一案: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第二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案:修订「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
      第四案: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4)选举事项:任期届满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5)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7/04/21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7/06/19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可於
      97/04/09~97/04/18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受理提案地点:中坜市吉林路
      10号,电话:(03)452-6111。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2/27工商时报(B4)媒体报导澄清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2/27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
      2.报导日期:97/02/27
      3.报导内容:工商时报「华城电机昨日得标台电材料处亭置式变压器六‧九一亿元订单…」。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
      针对今日(2/27)工商时报(B4)对本公司之相关报导, 本公司仅於昨日(2/26)盘後依规定以重大讯息发布当日大额接单资讯, 其余内容系媒体参考法人相关研究报告提出, 本公司特此澄清说明如上。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材料处亭置式变压器壹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2/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02/2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亭置式变压器壹批
      约计691,945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位於大陆之孙公司无风灾损失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1/3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7/01/31
      2.公司名称: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之孙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发生缘由:
      中国大陆地区受大雪风暴肆虐,对本公司财务或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大陆增资之相关资讯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8/01/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2008/01/11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
      透过转投资第三地区现有公司再投资大陆公司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不适用
      4.本次新增投资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
      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
      美金4,500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美金1,500仟元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液体介质变压器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不适用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净值:
      美金841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美金(1,540)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美金4,500仟元
      12.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
      美金6,000仟元
      13.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9.47%
      1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总资产之比率:
      2.77%
      1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股东权益之比率:
      7.19%
      16.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新台币146,790仟元
      17.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7.13%
      1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2.08%
      1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之比率:
      5.41%
      20.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93年投资损失649仟美元
      94年投资损失464仟美元
      95年投资损失1,540仟美元
      21.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93年汇回0元
      94年汇回0元
      95年汇回0元
      2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23.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
      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日期及金额:
      不适用
      24.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
      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25.处分利益(或损失):
      不适用
      2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不适用
      2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不适用
      28.经纪人:
      不适用
      2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长期投资
      30.本次交易董事有异议:否
      3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32.其他叙明事项:

96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澄清媒体报导本公司参与风力发电标案相关事宜提出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11/30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及经济日报
      2.报导日期:96/11/29~96/11/30
      3.报导内容:工商时报「昨日华城因较早公布放弃投标,一早股价…」。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
      一、本公司严正声明在台电第三期第一标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工程案於本年度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时投标截止前,本公司就本案投标意向从未对外发表任何意见。
      对於外部相关询问,本公司皆以事涉业务机密,不便发表评论予以回覆。
      二、关於96年11月30日工商时报所称「昨日华城因较早公布放弃投标…」云云,本公司除前述声明外,研判与96年11月29日经济日报C8版在未经本公司查证确认下,迳以外部资讯报导「外界预期(华城)将退出这次投标」有关。
      三、事後经确认该标案仅星能公司一家投标,96年11月30日经济日报所称「昨天投标仅有中兴电(1513)及台湾汽电(8926)转投资的星能公司」明显与事实不符。更无所谓该报导所称「由於变压器大厂华城(1519)决定不参与这次投标,使此次台电风力发电标案因投标者未满三家而面临流标」之情事。
      四、本公司身为国内重电设备制造领导厂商,积极参与台电及民间各项发、输、配电工程及设备标案,尤其发展再生能源及节能产品,系公司之既定发展政策,不会因个案预算因素而受阻或改变。为避免上述相关报导造成投资人误解,特此声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股利发放更正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9/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9/17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现金股息发放日为96年9月18日,因股务代理机构-台证综合证券公司股务代理部作业疏失,误将汇款资料中发放人之证券代号1519,误植为1520(复盛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说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董事会决议现金股利配息基准日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8/03
  • 说明
    •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96/08/03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发放现金股利每股配发1.29元,共计新台币265,614,139元
      3.除权(息)交易日:96/08/21
      4.最後过户日:96/08/22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6/08/23至96/08/27
      6.除权(息)基准日:96/08/27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处大型电力变压器壹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7/1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7/18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大型电力变压器壹批约计293,601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六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6/27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6/06/27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5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5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案。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营建处马祖珠山电厂B4标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5/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5/17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建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马祖珠山电厂B4标23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工程约计109,756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并联电抗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4/2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4/25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并联电抗器乙批案
      约计91,632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派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4/1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6/04/11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265,614,139元。(每股分配1.29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23,479,703元、董监事酬劳4,402,444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3)拟议配发员工红利及董监事酬劳後之设算每股盈余为0.95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六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4/1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6/04/11
      2.股东会召开日期:96/06/27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5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订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提报。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5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案。
      第二案:95年度盈余分配案。
      (3)讨论事项:
      第一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案:修订「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6/04/29~96/06/27
      6.其他应叙明事项: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提案权时间为96/4/20~96/4/30止。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美国欧崔利公司变压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1/2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1/29
      2.公司名称:美国欧崔利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变压器乙批案
      约计132,223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得标美国佑毕士公司变压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1/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1/17
      2.公司名称:美国佑毕士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得标变压器乙批案约计117,934仟元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投资亚太固网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7/01/1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6/01/11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不适用
      6.因应措施:本公司持股为长期持有,未来将持续观察亚太固网後续处理情形及未来之经营状况,如有必要再行认列损失.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投资亚太固网金额为新台币 50,000仟元,已於9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提列损失金额为新台币 7,200仟元.

95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12/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12/0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约计472,437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依主管机关规定改采「向银行签具背书保证契约或票据之额度申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11/09
  • 说明
    • .事实发生日:95/11/0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自申报10月份起原背书保证余额依动用金额申报,调整为采「向银行签具背书保证契约或票据之额度」申报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9/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9/28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约计147,35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依公司法第32条许可经理人从事竞业行为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8/1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8/1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经理人於大陆地区经营同类业务
      6.因应措施:董事会解除其竞业禁止限制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董事会决议日期:95年8月16日。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处长:孙士明。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大陆地区经营同类业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全体出席董事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属大陆地区事业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处长:孙士明。
      (7)所担任该大陆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武汉华荣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南五支沟西。
      武汉华荣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五支沟西。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变压器、电容器、配电盘及配电器材制造业。
      武汉华荣机械有限公司:变压器油箱、机械加工、机电产品、金属表面防蚀处理。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
      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100%转投资公司采权益法认列投资损益之公司。
      武汉华荣机械有限公司:为大陆转投资公司进货供应商。(11)经理人或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8/1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8/1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NA
      4.相互持股比例:NA
      5.发生缘由:董事会通过95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会计师查核完竣并经董事会
      决议通过:
      一、营业收入:2,475,425仟元。
      二、营业利益:  309,183仟元。
      三、税前净利:  275,332仟元。
      四、税後净利:  211,904仟元。
      五、每股盈余:     1.04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8/0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8/01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电力变压器乙批案约计197,033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经理人从事大陆地区事业投资情形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7/2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7/24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金管会95年7月18日金管证一字第0950120961号令办理。
      6.因应措施:拟於最近一次董事会解除其竞业禁止限制。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经理人或董事名称:
      处长:孙士明
      (2)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孙士明: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3)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南五支沟西。
      (4)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变压器、电容器、配电盘及配电器材制造业。
      (5)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为本公司100%转投资公司采权益法认列投资损益。
      (6)经理人或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更正本公司九十四年度年报资料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7/1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7/19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更正本公司九十四年度年报第10-12页董监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理人中关於盈余分配之揭露内容修正为九十四年度盈余分配案之拟议数.
      6.因应措施:年报资料修正後重新上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配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7/1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7/18
      2.公司名称:不适用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无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34元
      a.除息交易日:95年8月2日
      b.除息基准日:95年8月8日
      c.股票停止过户期间:95年8月4日~95年8月8日
      d.股票最後过户日:95年8月3日
      e.现金股利发放日:95年8月23日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电力变压器345KV 570MVA 壹具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6/1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6/15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电力变压器345KV 570MVA 壹具案
      约计210,63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95年6月15日股东会增选董事两席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6/15
  • 说明
    • .发生变动日期:95/06/15
      2.旧任者姓名及简历:NA
      3.新任者姓名及简历:
      廖文松  工程事业处处长
      赖俊鸿  电力处处长
      4.异动原因:配合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第一项修正增选董事2名
      5.新任董监事选任时持股数:
      廖文松 273,233股
      赖俊鸿 163,403股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95/6/15
      8.同任期董事、监察人变动比率:40%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五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6/15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5/06/15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4年度财务报表暨合并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2)承认94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案。
      (5)选举事项:增选董事两名
      任期自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止。
      当选名单如下:
      董事:廖文松  (当选权数 146,700,609)
      董事:赖俊鸿  (当选权数 145,187,149)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东港一次配电变电所新建统包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5/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5/2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建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东港一次配电变电所新建统包工程案
      约计516,6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南兴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4/0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4/03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处北区施工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南兴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约计475,986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3/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5/03/23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70,006,828元。(每股分配0.34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6,188,449元、董监事酬劳1,160,334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3)拟议配发员工红利及董监事酬劳後之设算每股盈余为0.63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五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3/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5/03/23
      2.股东会召开日期:95/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4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4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4年度盈余分配。
      (3)讨论事项:
      第一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案: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4)补选事项:
      第一案:增选董事两名。
      (5)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5/04/17~95/06/15
      6.其他应叙明事项: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提案权时间为95/4/7~95/4/17止。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高雄超高压变电所345KV电力变压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2/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2/10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公司营建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高雄超高压变电所345KV电力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带安装案约计538,00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农一变电所统包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2/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2/09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处南区施工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农一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约计449,820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业务处处长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首次适用34号公报会计年度开始时之影响数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6/01/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5/01/26
      2.公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证交所94/11/14台证上字第0940103236号函办理:
      (1)94.12.31帐列金额依34号公报重分类後对损益项目(即会计原则变动累积影响数)之影响总数:新台币248仟元.
      (2)94.12.31帐列金额依34号公报重分类後对股东权益项目(即业主权益调整项目)之影响总数:新台币5,340仟元.
      (3)本数字系公司自行结算,未经会计师覆核.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4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乙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12/1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12/13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161KV 60MVA电力变压器乙批共计 275,893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相亭置式变压器乙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12/1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12/12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 单相亭置式变压器 167KVA
      乙批 共 509,000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11/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11/30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 345KV 电力变压器共154,000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94年9月份背书保证申报数字误植更正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10/1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10/13
      2.发生缘由:原申报本月背书保证减少金额2,723仟元,至本月止背书保证累计余额
      为78,930仟元,更正为本月背书保证增加金额3,777仟元,至本月止背书保证累计
      余额为85,430仟元。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94年上半年简明资产负债表中数字误植更正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8/3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8/312.发生缘由:简明资产负债表中-母公司暨子公司持有之母公司库藏股股数更正为2,845,709股,同时重新计算每股净值。3.因应措施:无。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对长期股权投资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之查核报告书。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8/3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8/31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表,暨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业经本会计师查核竣事。上开财务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本会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查核结果对上开财务报表表示意见。除下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则及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财务报表有无重大不实表达。此项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获取财务报表所列金额及所揭露事项之查核证据、评估管理阶层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原则及所作之重大会计估计,暨评估财务报表整体之表达。本会计师相信此项查核工作可对所表示之意见提供合理之依据。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采权益法计价之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计新台币175,242仟元及194,020仟元,及长期股权投资贷余分别计新台币27,987仟元及22,465仟元,暨其相关上半年度之投资净损分别计新台币10,498仟元及27,600仟元,暨财务报表附注二十二附注揭露事项所述转投资事项之相关资讯,系依据被投资公司同期间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认列与揭露。依本会计师之意见,除上段所述采权益法计价之长期股权投资评价及其投资净损暨转投资事业之相关资讯,系按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认列及揭露,倘该等财务报表经会计师查核而有所调整时,对於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财务报表之可能影响外,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系依照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足以允当表达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财务状况,暨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主要系供补充分析之用,亦经本会计师采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据本会计师之意见,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对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明细表之可能影响外,该等科目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相关资讯一致。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民国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并经本会计师出具保留式核阅报告在案,备供参考。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会 计 师 张 敬 人                      会 计 师 李 东 峰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台财证六字第0930128050号 中  华  民  国 九十四 年  八  月  十九  日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2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8/25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8/25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营建处大潭发电厂 345KV 500MVA连络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带安装案共   463,000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签订外销契约美金约9,462仟元。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8/01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8/01
      2.契约相对人:外商毕恩维公司。
      3.与公司关系:供应商与顾客。
      4.契约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4.8.1-95.7.31。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销售电力变压器十台。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无。
      7.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解除者不适用):增加95年度营业收入约美金9,462仟元。
      8.具体目的(解除者不适用):增加营业收入。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6/28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4/06/28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3年度营收2,140,356仟元,税後纯损147,950仟元,每股税後亏损0.73元。
      (2)承认93年度盈亏拨补案。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5)选举事项:董事、监察人任期届满改选,新任董事及监察人任期自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止。
      当选名单如下:
      董事:许忠明  (当选权数 149,583,372)
      董事:许邦福  (当选权数 145,024,365)
      董事:许守雄  (当选权数 142,176,774)
      监察人:翁仁培(当选权数 147,114,506)
      监察人:黄文郁(当选权数 144,075,168)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社口变电所统包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6/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6/22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处中区施工处社口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约计396,648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虎科变电所统包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5/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5/10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处
      虎科变电所统包案约计592,526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器材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5/1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5/10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材料处
      单相亭置式167KVA变压器4,700具共394,701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器材及工程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4/1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4/04/14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马祖珠山电厂发电计画B1A标柴油引擎发电机组及其附属机电设备工程共812,280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分派股利或股息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4/1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4/04/11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不分派股利或股息。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四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5/04/11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4/04/11
      2.股东会召开日期:94/06/28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3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买回库藏股执行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3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3年度盈亏拨补。
      (3)讨论事项:
      第一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案: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4)选举事项:第一案: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5)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4/04/30~94/06/28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3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器材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2/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12/30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23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壹批约计1.11亿(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库藏股办理注销股份变更登记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2/27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3/12/27
      2.减资缘由:依证券交易法将逾期未转让予员工之库藏股办理减资
      3.减资金额:新台币92,170,000元
      4.消除股份:9,217,000股
      5.减资比率:4.28%
      6.减资後实收资本额:新台币2,059,024,340元
      7.预定股东会日期:94年6月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标得中央信托局购料处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2/0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12/08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中央信托局购料处地下四路自动开关500具约计2.28亿(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签订「保定一次配电变电所新建统包工程」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2/0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12/03
      2.契约相对人:台电公司高雄区营业处。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12.3-96.5.31。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保定一次配电变电所新建统包工程。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无。
      7.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解除者不适用):拓展营业范畴,增加营业收入。
      8.具体目的(解除者不适用):拓展营业范畴,增加营业收入。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补充澄清钜亨网刊载内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1/29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钜亨网
      2.报导日期:93/11/29
      3.报导内容:华城再传捷报标得保定统包变电所工程明年订单达25.4亿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
      关於钜亨网93.11.29-17:35所刊载华城公司94年可列营收订单相关
      数据虽非本公司提供,但与事实相符。另该报导对於本公司93年度
      获利预估讯息,非本公司所提供且本公司未公开任何财务预测。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澄清钜亨网刊载本公司93年度获利预估情形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1/29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钜亨网
      2.报导日期:93/11/29
      3.报导内容:华城再传捷报标得保定统包变电所工程明年订单达25.4亿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
      关於钜亨网93.11.29-17:35所刊载华城公司94年可列营收订单相关
      数据及93年度获利预估非本公司提供。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补充澄清钜亨网刊载内容(一)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1/29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钜亨网
      2.报导日期:93/11/29
      3.报导内容:华城再传捷报标得保定统包变电所工程明年订单达25.4亿,较去年同期订单掌握金额成长56%。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关於钜亨网93.11.29-17:35所刊载华城公司94年可列营收订单相关数据虽非本公司提供,但与事实相符。另该报导对於本公司93年度获利预估讯息,非本公司所提供且本公司未公开任何财务预测。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澄清钜亨网刊载本公司93年度获利预估情形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1/29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钜亨网
      2.报导日期:93/11/29
      3.报导内容:华城再传捷报标得保定统包变电所工程明年订单达25.4亿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
      (一)本公司93.11.29发布新闻稿内容如下:
      本公司再传接单捷报,於十一月二十六日以得标金额新台币四亿零
      七百八十七万余元,接获台电公司第六输变电计划『保定一次配电变电
      所统包工程案』,总工期900天,预计於民国96年5月底可完工加入系统
      运转。 这是继十月份得标的『和顺变电所统包案』之後,本公司所得标
      承制之第五所六输计划统包变电所。 此外,本公司上周另接获台电公司
      空断开关及配电盘工程订单,总金额达四千八百五十五万余元。 以上接
      单表现皆再次展现了本公司争取服务台电六输统包工程及设备标案的强烈
      企图心。
      (二)关於钜亨网93.11.29-17:35所刊载华城公司93年度获利预估非本公司
      提供。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前三季财务报告公告补充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0/2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10/29
      2.发生缘由:长期投资揭露的补充说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纳坦台风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10/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10/26
      2.发生缘由:纳坦台风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并无重大影响。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8/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8/30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表,
      暨民国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
      现金流量表,业经本会计师查核竣事。上开财务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
      本会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查核结果对上开财务报表表示意见。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则及一般公认
      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财务报表有无重大不实表达。此项查
      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获取财务报表所列金额及所揭露事项之查核证据、评估管
      理阶层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原则及所作之重大会计估计,暨评估财务报表
      整体之表达。本会计师相信此项查核工作可对所表示之意见提供合理之依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采权益法计价之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计新台币194,020仟元及238,001
      仟元,及长期股权投资贷余分别计新台币22,465仟元及11,354仟元,暨其相关上
      半年度之投资净损分别计新台币27,600仟元及14,318仟元,系依据被投资公司同
      期间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
       依本会计师之意见,除上段所述采权益法计价之长期股权投资评价及其投资
      净损,系按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倘该等财务报表经会计师查核而有
      所调整时,对於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财务报表之可能影响外,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系依照证
      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足以允当表达华城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财务状况,暨民国九十三年及
      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
      ,主要系供补充分析之用,亦经本会计师采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据本会计师之意见,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对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明细表之可能影响外
      ,该等科目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相关资讯一致。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会 计 师 张 敬 人 会 计 师 林 安 惠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艾利台风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8/2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8/26
      2.发生缘由:台风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并无重大影响。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配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8/06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8/06
      2.发生缘由:无。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15元。
        a.除息交易日:93年8月24日。
        b.除息基准日:93年8月30日。
        c.股票停止过户期间:93年8月26日~93年8月30日。
        d.股票最後过户日:93年8月25日。
        e.现金股利发放日:93年9月23日。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因业务关系对企业背书保证,余额超过与其业务往来交易总额。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7/1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7/14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
       (2)与公司之关系:母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额度(仟元):60813
       (4)原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60813
       (6)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因子公司业务需求母公司以担保信用状作为背书保证额度。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5264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7007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武汉华城还清银行借款。
       (2)日期:94年7月25日
      6.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金额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2.74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金额占公司与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一年度业务交易总额之比率(%):153.26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长期投资金额、背书保证金额及资金贷放金额合计数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7.95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6/15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3/06/15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2年营收2,938,859仟元,税後纯益77,502仟元,每股税後盈余0.38元。
       (2)决议现金股利0.15元。
       (3)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93年度第一季会计师营业收入调整金额说明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5/0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5/04
      2.发生缘由:93年度第一季会计师核阅主要系针对关系企业去料加工营业收入
      调整24,881仟元及其他340仟元,调整後金额为189,942仟元。
      3.因应措施:每月营业收入公告先行调整。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4/3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3/04/30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表,
      暨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
      现金流量表,业经本会计师查核竣事。上开财务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本会
      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查核结果对上开财务报表表示意见。列入上开财务报表中,按权
      益法计价之被投资公司台湾山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一年度财务报表,系由其
      他会计师查核,因此,本会计师对上开财务报表所表示之意见中,有关上述公司之长
      期股权投资及其相关投资损益,系依据其他会计师之查核报告认列。民国九十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新台币4,893仟元
      ,占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之0.11%;民国九十一年度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对上述未经本会计师查核之按权益法认列之投资损失金额为新台币2,927仟元,占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税前利益之4.48%。

        本会计师系依照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则及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财务报表有无重大不实表达。此项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获取
      财务报表所列金额及所揭露事项之查核证据、评估管理阶层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
      计原则及所作之重大会计估计,暨评估财务报表整体之表达。本会计师相信此项查核
      工作及其他会计师之查核报告可对所表示之意见提供合理之依据。

        依本会计师之意见,基於本会计师之查核结果及其他会计师之查核报告,第一段
      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系依照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一般公认会计
      原则编制,足以允当表达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财务状况,暨民国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国九十一年度起,采用财务
      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号「库藏股票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将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
      视同库藏股票处理。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度财务报表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主要系供
      补充分析之用,亦经本会计师采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据本会计师之意
      见,该等科目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相关资讯一致。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会 计 师陈清祥 会 计 师林安惠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派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3/26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3/03/26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30,885,365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1,137,882元、董监事酬劳487,664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3)拟议配发员工红利及董监事酬劳後之设算每股盈余为0.37元。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三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4/03/26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3/03/26

      2.股东会召开日期:93/06/1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2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三案:买回库藏股执行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2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2年度盈余分配。
       (3)讨论事项:
        第一案:订定「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3/04/17~93/06/15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2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库藏股办理注销股份变更登记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12/2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2/12/23

      2.减资缘由:依证券交易法将逾期未转让予员工之库藏股办理减资

      3.减资金额:新台币50,00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000股

      5.减资比率:2.27%

      6.减资後实收资本额:新台币2,151,194,340元

      7.预定股东会日期:93年6月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会计主管变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9/05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财务主管、研发主管 或内部稽核主管):会计主管

      2.发生变动日期:92/09/05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陈宗焜 会计部经理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邱旭兰 会计课课长

      5.异动原因:配合组织运作需要

      6.生效日期:92/09/05

      7.新任者联络电话:(02)2704-7001 分机51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许逸德
  •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特别助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1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8/13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2/08/13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表, 暨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 现金流量表,业经本会计师查核竣事。上开财务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 本会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查核结果对上开财务报表表示意见。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则及一般公认 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财务报表有无重大不实表达。此项查 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获取财务报表所列金额及所揭露事项之查核证据、评估管 理阶层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原则及所作之重大会计估计,暨评估财务报表 整体之表达。本会计师相信此项查核工作可对所表示之意见提供合理之依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 月三十日按权益法计价之若干长期投资余额分别计新台币238,001仟元及121,555 仟元,及其相关上半年度之投资净损分别计新台币14,318仟元及25,558仟元,系 依据被投资公司同期间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
      依本会计师之意见,除上段所述按权益法计价之若干长期投资评价及其投资 损益,系按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倘该等财务报表经会计师查核而有 所调整时,对於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财务报表之可能影响外,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系依照证 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足以允当表达华城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财务状况,暨民国九十二年及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国九十一年度起,采用 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号「库藏股票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将子公司持有母 公司股票视同库藏股票处理。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 ,主要系供补充分析之用,亦经本会计师采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据本会计师之意见,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对长期投资变动明细表之可能影响外,该 等科目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相关资讯一致。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会 计 师 陈 清 祥 会 计 师 林 安 惠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台财证六字第0920123784号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发言人变动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8/12
  • 说明
    • 1.人员变动别(请输入发言人、代理发言人、财务主管、研发主管 或内部稽核主管):发言人

      2.发生变动日期:92/08/12

      3.旧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陈宗焜 会计部经理

      4.新任者姓名、级职及简历:许逸德 总经理特别助理

      5.异动原因:因应公司策略发展需要

      6.生效日期:92/08/12

      7.新任者联络电话:(02)2704-7001 #18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更正说明有关媒体报导本公司利多助跳讯息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7/31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中时晚报第13版

      2.报导日期:92/07/31

      3.报导内容:华城电机今日又接获台电第二个变电所统包标案下,早盘股价都在涨半 根停板上高档震荡,股价重回十二元,突破短期均线压力。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无。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公司今日又接获榴中一次变电所统包工程,加上以前 得标竹岭变电所统包工程及合作团队得标而获得之变压器相关订单达新台币壹拾亿元 本公司并未提供有关华城股价涨跌之相关讯息。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说明有关媒体报导本公司利多助跳讯息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7/31
  • 说明
    • 1.传播媒体名称:中时晚报第13版

      2.报导日期:92/07/31

      3.报导内容:华城电机今日又接获台电第二个变电所统包标案下,早盘股价都在涨半 根停板上高档震荡,股价重回十二元,除获短期均线压力。

      4.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公司今日又接获榴中一次变电所统包工程,加上以前得标 竹岭变电所统包工程及合作团队得标而获得之变压器相关订单达新台币壹拾亿元 本公司并未提供有关华城股价涨跌之相关讯息。

      5.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无。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补正本公司91年年报资料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7/24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2/07/24

      2.发生缘由:补正本公司91年年报资料。

      3.因应措施:
        (1)增列说明本公司91年年报第23页资料中最近二年度主要进销货客户 增减变动原因。 
        (2)发布重大讯息及重新上传补正後之91年年报至公开资讯观测站。 

      4.其他应叙明事项:公开资讯观测站查询网址:http://mops.tse.com.tw。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配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7/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2/07/22

      2.发生缘由:无。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4元。 
        a.除息交易日:92年8月7日。
        b.除息基准日:92年8月13日。
        c.股票停止过户期间:92年8月9日~92年8月13日。
        d.股票最後过户日:92年8月8日。
        e.现金股利发放日:92年9月10日。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6/23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2/06/23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1年营收2,897,753仟元,税後纯益93,836仟元,每股税後盈余0.46元。
       (2)决议现金股利0.4元。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 
       (5)通过修订『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6)通过修订『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3.年度财务报表之承认﹝请输入是或否﹞: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SARS疫情截至目前为止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6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4/2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2/04/29

      2.发生缘由:SARS疫情截至目前为止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3.因应措施:

       (1)员工暂停前往大陆或其他疫区出差。
       (2)派驻大陆或其他疫区人员,暂停返台休假。 
       (3)员工如有SARS症状,立即就医暂勿进入公司。 
       (4)因应政府宣导防范措施请员工尽量少出入公共场所。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盈余分派案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4/0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2/04/03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82,360,974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红利3,202,927元、董监事酬劳1,372,683元。

       (2)拟议配发员工股票红利之股数为0股,占盈余转增资之比例为0。

       (3)拟议配发员工红利及董监事酬劳後之设算每股盈余为0.44元。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九十二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4/03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2/04/03

      2.股东会召开日期:92/06/23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1年度营业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查核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买回库藏股执行情形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1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
         第二案:91年度盈余分配。

       (3)讨论事项:
         第一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案:订定「取得或处份资产处理程序」。
         第三案:订定「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第四案:订定「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4)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2/04/25~92/06/23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美伊战争对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均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3/03/20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2/03/20

      2.发生缘由:美伊战争对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均无重大影响

      3.因应措施:不适用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91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美西封港事件对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10/0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1/10/09 

      2.发生缘由:美西封港事件对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3.因应措施:不适用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8/28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1/08/28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表, 暨民国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损益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业经本会计师查核竣事。上开财务 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本会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查核结果 对上开财务报表表示意见。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 则及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财务报表 有无重大不实表达。此项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获取财务报表所 列金额及所揭露事项之查核证据、评估管理阶层编制财务报表所采 用之会计原则及所作之重大会计估计,暨评估财务报表整体之表达 。本会计师相信此项查核工作可对所表示之意见提供合理之依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一年 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按权益法计价之若干长期股权投资之余额分别 计新台币121,555仟元及146,075仟元,及其相关上半年之投资净损 分别计新台币25,558仟元及9,097仟元,系依据被投资公司同期间 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

        依本会计师之意见,除上段所述按权益法计价之若干长期股权 投资评价及其投资损益,系按未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表计算,倘 该等财务报表经会计师查核而有所调整时,对於华城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民国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财务报表之可能 影响外,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系依照证券发行人 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足以允当表达华城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财务状况,暨 民国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国九十一 年度起,采用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号「库藏股票会计处理准则 」之规定,将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视同库藏股票处理。是项会计 准则之采用,使民国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长期股权投资及库藏股 票分别减少及增加新台币39,814仟元暨资本公积增加新台币7,884 仟元,民国九十一年度上半年之纯益减少新台币16,571仟元。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一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重要会 计科目明细表,主要系供补充分析之用,亦经本会计师采用第二段 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据本会计师之意见,除第三段所述情事 对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明细表之可能影响外,该等科目明细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与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相关资讯一致。

      此  致
      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
      勤业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张敬人
      会计师:陈清祥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90年度年报补充资料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7/29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1/07/29

      2.发生缘由:补充90年度年报内伍﹑财务概况中二﹑最近五年度财务分析。

      3.因应措施:补充资料上传证基会网站。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三个月内增加两家子公司事宜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7/22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1/07/22

      2.子公司名称:

       (1)动能国际有限公司

       (2)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原:武汉 华城电机有限公司)。

      3.子公司主要营业项目:变压器、配电盘及各类配电器材之产销业务。

      4.母公司分别持有子公司之股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本公司投资

       (1)动能国际有限公司US$4,500,000,持股100%,无权利受限情形。

       (2)武汉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US$4,500,000,持股100%,无权利受限情形。 

      5.迄事实发生日为止,母公司长短期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投资)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
      中总资产及股东权益之比例:总资产比例:7.45%,股东权益比例:14.05%。

      6.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423,244仟元。

      7.投资子公司之具体目的:间接投资大陆及拓展海外业务。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配股配息基准日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4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7/17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91/07/17

      2.发生缘由:无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九十年度员工红利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业经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 委员会
         91年7月8日台财证一字第0910137372号核准在案。

       (2)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7元。

        a.除权除息交易日:91年8月8日
        b.除权除息基准日:91年8月16日
        c.股票停止过户期间:91年8月12日~91年8月16日
        d.股票最後过户日:91年8月9日
        e.现金股利发放日:91年9月13日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一年股东常会决议事项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8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6/26
  • 说明
    • 1.股东会日期:91/06/26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90年营收2,554,024仟元,税後纯益187,837仟元, 每股税後盈余0.88元。 
       (2)决议现金股利0.7元。 
       (3)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4)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5)通过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6)选举事项:董事、监察人任期届满改选,及配合公司法修订,新任董事及
         监察人任期自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止。

       当选名单如下:

        董事:许忠明(持有股数:7,974,021股)
        董事:许邦福(持有股数:16,365,053股)
        董事:许守雄(持有股数:25,820,840股)
        董事:吴万生(持有股数:671,574股)
        监察人:翁仁培(持有股数:2,372,110股)
        监察人:黄文郁(持有股数:11,675股)

      3.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本公司经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准从事大陆地区投资之相关讯息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39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6/13
  • 说明
    • 1.接获经济部投审会核准函之日期:91/06/13
      2.本次新增投资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日期:91/05/29
      3.本次新增投资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投资金额:美金4,500仟元
      4.本次新增投资投审会核准日期:91/06/13
      5.本次新增投资投审会核准投资金额:美金4,500仟元
      6.本次新增投资方式:经由第三地区投资事业转投资
      7.本次新增投资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武汉华城电机有限公司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不适用
      9.本次拟新增资本额:美金4,500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变压器,配电盘及各类配电器材之产销业务
      11.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净值:不适用
      12.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不适用
      13.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首次投资
      1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美金4,500仟元
      1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
      资本额之比率:7%
      16.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
      产之比率:3.56%
      17.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股东
      权益之比率:6.67%
      1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0
      1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0
      20.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0
      21.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之比率:0
      22.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0
      23.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无
      2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本公司间接投资大陆地区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5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5/29
  • 说明
    • 1.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日期:91/05/29

      2.投资计画内容:於萨摩亚设立境外公司,并於大陆武汉市之东西湖区设厂, 总投资额美金450万元

      3.预计投资投入日期:依实际需要投入

      4.资金来源:由本公司透过设於萨摩亚之境外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

      5.具体目的:长期投资

      6.其他应叙明事项:上项投资将向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申请核准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更正4/16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群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处分有价证券相关资料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4/15
  • 说明
    • 1.证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89/08/07~91/04/15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数量5482仟股,每单位价格:21.97元, 总金额120,435仟元

      4.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12023仟元

      5.与交易标的公司之关系:母子公司

      6.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数量3378仟股,金额46924仟元,持股比例1.54%,权利受限情形:无

      7.迄目前为止,长、短期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 股东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总资产比例99.20% 股东权益比例 99.36% 营运资金76464仟元

      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投资理财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群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处分有价证券 相关资料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20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4/15
  • 说明
    • 1.证券名称:华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89/08/07~91/04/15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数量5482仟股,每股单位价格:21.97元, 总金额120,435仟元

      4.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12023仟元

      5.与交易标的公司之关系:母子公司

      6.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 情形:数量3378仟股,金额46924仟元,持股比例1.54%,单价13.89元

      7.迄目前为止,长、短期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 股东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总资产比例99.20% 股东权益比例 99.36% 营运资金76464仟元

      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投资理财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补4月9日董事会决议之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1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4/0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1/04/09

      2.增资资金来源:员工红利转增资

      3.发行股数:558,990股

      4.每股面额:10元

      5.发行总金额:5,589,900元

      6.发行价格:不适用

      7.员工认购或配发股数:员工红利转增资558,990股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不适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不适用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不适用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不适用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分配案需经股东常会通过後,另订除息基准日分派之.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董事会决议之盈余分派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4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4/0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1/04/09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7元,员工红利转增资发行新股558,990股,每股面额10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此分配案需经股东常会通过後,另订除息基准日分派之
  • 发言人 陈宗焜
  • 发言人职称 会计部经理
  • 发言人电话 02-27047001-45
  • 主旨 4/9董事会决议
  • 符合条款 第二条 第17款
  • 事实发生日 2002/04/09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91/04/09

      2.股东会召开日期:91/06/26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县中坜工业区吉林路十号(本公司活动中心)

      4.召集事由:
       (1)报告事项:
        第一案:90年度营业概况报告 
        第二案:监察人审查90年度决算报告
        第三案:对外背书保证情形报告
        第四案:买回库藏股执行情形报告
        第五案:修订後之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报告

       (2)承认事项:
        第一案:90年度决算表册
        第二案:90年度盈余分配

       (3)讨论事项:
        第一案: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
        第二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案:修订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

       (4)改选事项:第一案:改选董事及监察人

      5.停止过户起迄日期:91/04/28~91/06/26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