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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内线交易之管理:建立及维护内部人与持股10%之股东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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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定义及范围
- 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股超过股份总额10%之股东。
- 内部人之关系人。 (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义持有者)
- 应将其内部人,所持有之公司股票种类及股数,向主管机关申报并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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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新任内部人遵守法令规定并减少内部人违规案件,新任内部人填具声明书外,人资部应于就任、解任二日前将讯息通知股务代理窗口后,由股务代理确实将新任内部人资讯即时输入『内部人新就、解任即时申报』系统。
(声明书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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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宣导内部人之义务,包括持股转让之事前申报、持股变动之事后申报、董事、监察人最低持股成数之维持、库藏股实施期间卖出之禁止、大量取得股份及变动之申报、短线交易之禁止、内线交易之禁止等七项。
- 定期应于每月五日以前,将上月份持有股数变动之情形向公司申报;公司应于每月十五日以前,汇总向主管机关申报,必要时主管机关得命其公告之。
- 内部人每一交易日转让股数超过一万股者,应依事前申报规定办理。
界定影响股价之内部重大消息范围
- 指涉及公司之财务、业务或该证券之市场供求、公开收购,对其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或对正当投资人之投资决定有重要影响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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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之范围,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二条之事项。
影响股价之内部重大消息对外公开前之保密作业及禁止买卖措施
- 知悉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不得泄露所知悉之内部重大资讯予他人;对于非因执行业务得知本公司未公开之内部重大资讯亦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 让内部人了解内线交易审判实务,达到防制内线交易之目的。
- 加强公司未公开之内部重大资讯档案文件之保管、保密措施。
- 对公司内部人之股权转让与管理。
影响股价之重大消息对外公开之内容、时间、方式及人员
- 对外揭露内部重大资讯应秉持正确、完整且即时和公平原则。
- 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于公司授权之范围为限代表统一对外发言,并由会计部担任发布处理内部重大讯息专责单位。
- 发布重大讯息前,不得对外公布任何消息,以确保资讯之正确性及普及性。
- 会计部依据「上市有价证券发行人应办业务事项一览表」办理资讯申报及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
- 媒体报导之内容,如与本公司揭露不符时,本公司应即时发布重大讯息于公开资讯观测站澄清及向该媒体要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