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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本公司每年由董事會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做審查,並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報告」外,並依獨立性評估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本公司確認除財、稅簽證案件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等,方進行聘任。

獨立性評估項目: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獨立性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潜在僱傭關係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辦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一一二年第一季起更換為李穗青會計師及周仕杰會計師。
所派任查核簽證本公司財務報告之會計師未有違反會計師法等相關法規對獨立性之規定,並符合適任性條件。
已於113年3月8日董事會審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