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2006-12-06 |出处:华城投资人专区-公司重大讯息 1.事实发生日:95/12/06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电力变压器乙批案 约计472,437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回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