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南兴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 2006-04-03 |出处:公司重大讯息 1.事实发生日:95/04/03 2.公司名称: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处北区施工处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南兴一次配电变电所统包工程案约计475,986仟元(含税)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回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