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工程案 2005-08-25 |出处:公司重大讯息 1.事实发生日:94/08/25 2.发生缘由:本公司标得台湾电力公司营建处大潭发电厂 345KV 500MVA连络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带安装案共 463,000仟元(含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回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