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與永續經營及健全本公司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

本公司第五屆薪酬報酬委員會委員計四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本委員會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委員任期:112年6月15日至115年6月14日,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二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召集人 胡聯國 2 0 100% 職責依本公司所訂定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
規則」辦理。
委員 雷惠民 2 0 100%
委員 廖致翔 2 0 100%
委員 葉雲卿 2 0 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五屆第三次
113.3.8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中撥發員工擔任董事與經理人之金額及發放方式。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依薪酬委員意見執行
第五屆第四次
113.11.8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截至十月止員工擔任經理人之獎酬統計。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依薪酬委員意見執行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權,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議事項內容係依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八條辦理。113年度工作包括審閱各季財務報告、背書保證案審查、年度盈餘分配案、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產交易、審議「應收帳款非屬資金貸與性質案」及考核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等,審議結果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委員資格及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年報。

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實踐企業永續經營,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於113年5月修訂組織規程,以督導及管理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環境、社會及治理面向之永續發展與推動,以資遵循。本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為功能性委員會,下設永續長、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執行秘書、執行小組。永續長由董事長擔任、副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與執行長擔任為副主任委員,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執行秘書,委員由公司派任之內部經理人擔任,組成跨部門小組,執行永續發展事務。

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 110 年3月 2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許逸揚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許逸揚處長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議事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3 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113.8.9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2024下半年全球經濟情勢展望 3H
113.9.2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3H
113.11.8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ESG永續治理認知與內涵-全球淨零碳排趨勢與企業因應之道 3H
113.11.19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第七屆GCSF全球企業永續論壇 1-1 3H
113.11.20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第七屆GCSF全球企業永續論壇 2-1 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