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華城電機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為提升核心事業競爭力,鞏固市場地位,同時拓展能源產業商機,深化品牌經營,本公司制定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藉由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提升技術研發力及產品附加價值,以助公司獲利,並得強化公司治理,朝永續經營之目標前進。本計畫主辦單位為管理處風險暨法務管理部。

一、 專利策略及管理制度:
加強專利布局,鼓勵創新,培養重視專利權的企業文化;善用專利檢索平台,避免誤踏專利陷阱,防止開發出的產品涉入專利侵權糾紛。本公司訂有〈專利管理作業標準〉以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建立競爭優勢。

二、 商標策略及管理制度:
保護商標權,在註冊商標的存續期間,確實注意是否有人未經同意使用華城商標,或使用類似於華城的商標,即時阻止他人仿冒,以避免顧客及大眾混淆。本公司訂有〈華城商標管理作業規定〉,以保障華城在全球市場的品牌價值,並自我要求應正確且持續地使用註冊商標。

三、 著作權管理:
本公司勞動契約及保密協議書皆明定,同仁於任職期間職務上所完成之創作,或離職後六個月內完成任職期間職務上尚未完成之創作,著作財產權屬公司所有。

四、 營業秘密管理:
為維護公司商業利益,防止公司的商業機密與技術外流,本公司設有〈營業秘密及競業禁止作業程序〉,員工均簽訂「保密協議書」,確保同仁不論在職、非在職或離職均負有保密義務,並明確規定違約責任。

本管理計畫應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

智慧財產風險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以PDCA管理循環進行智慧財產風險管理,每年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評估及處理工作,以觀測內外部有關智慧財產之風險或機會並採取因應措施,並由風險管理審查委員會檢討其處理成效,確保智慧財產風險管理機制與程序能有效執行。

執行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民國113年3月8日(113年第一次董事會)。

本公司自97年起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 107年精進本公司專利管理作業標準。
‐ 109年精進本公司商標管理作業規定。
‐ 110年建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陸續完成系統化的專利智權管理制度。

112年全年取得智慧財產清單及計畫執行成果如下:
‐ 全球已獲證且維持中之專利總數為54件,專利申請中總數為30件,專利申請布局區域包含中華民國、美國及澳洲等市場。
‐ 全球已獲證且維持中之商標總數為8件。
‐ 智慧財產與營業秘密保護納入新人教育訓練必修課程,受訓人數158人,共158小時。
‐ 共辨識出29件智慧財產與營業秘密相關之風險事件,針對各別風險事件評估其風險等級並提出對應的風險控制方法;其中4件為高度之風險事件,針對高度以上風險事件將由管理處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進行管控,其他25件為低度到中度之風險事件,則由各單位自行管控、定期彙報。